Page 96 - 法律理论分析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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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理论分析与创新
Legal Theory Analysis and Innovation
仲裁庭有 4 间,分别采用圆桌会议、长桌洽谈、智慧庭审等不同方式布置,并全
部安装了全方位电子监控系统和电子显示系统,实现了证据当庭演示、庭审实时
监控等功能,仲裁员在这里主持调解和庭审,双方当事人在这里质证认证,进行
诉辩交锋,各类经济纠纷在这里得到解决。
民事纠纷、经济案件日益增多,要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比起打
官司,仲裁省时、省力、省心。据介绍,现阶段争议的解决主要有和解、调解、
仲裁、诉讼等方式。前两者属于替代争议解决方式,是非诉讼、非仲裁的选择性
争议解决方式的概括性统称。而仲裁和诉讼,是具有最终法律约束力的解决方式,
一旦有了裁决或终审判决,当事人必须履行,否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
行。在案件受理范围上,仲裁主要受理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仲裁充分
尊重当事人意愿,当事人有权选择将哪些争议提交仲裁机构审理,有权选择仲裁
机构和仲裁地点。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一样,都是法律文书,依法生效后具有同
等执行力。执行中,法院系统将执行仲裁裁决与执行法院判决等同视之。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
外。外界不会了解案件的有关情况,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在仲裁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仲裁员和适用的仲裁程序,仲裁庭允许
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庭审气氛相对宽松友好。仲裁注重调解,尽量促使双方以
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从而达到“双赢”的效果。
目前,烟台仲裁委员会共聘请 468 名仲裁员,均为来自各行各业的法律专家,
他们当中有仲裁工作者、法学教授、资深律师、退休法官和从事经贸专业的专家,
擅长的业务领域为涉外、知识产权、公司股权、金融证券、建设工程等。这些仲
裁员拥有丰富的行业专业知识,熟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且有实践经验和仲裁经
验,有利于专业性较强的纠纷能够公正及时地得到解决。
相对于法院诉讼程序,仲裁具有快捷高效、费用较低的特点。仲裁实行一裁
终局,一旦作出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且程序相对灵活,允许双方当事人约定仲
裁程序、选定仲裁员,以便快速解决纠纷。
近年来,烟台仲裁委员会主动拓展“朋友圈”,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
动融入市域治理,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沟通协调,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诉
讼和仲裁委托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案件范围、工作机制和工
作模式。”烟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增波说,烟台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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