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3 - 铁路运输与安全管理
P. 103

第四章  多式联运下运输发展


                   2. 铁路货物分类调整情况
                   我国铁路货物分类标准自 1993 年实施以来,仅在 2003 年修订过一次。2003
               年,为适应铁路信息化建设需要,解决铁路运输中新出现货物品名的计费问题,

               对铁路货物品名及分类进行了一定的调整。调整内容主要体现在小类和品名方面,
               没有调整中类和大类,没有改变铁路货物分类的编制基础、原则依据和整体架构。
               在小类调整方面,增加了木片、竹地板等 5 个小类,删除了说明栏的部分文字;
               在品名调整方面,重新发布了品名检查表,统一规范了品名字典。

                   (二)存在问题分析
                   1. 既有货物品名存在优化空间
                   在品名检查表中,存在品名与大、中、小类名称相同的情况,如“0110006原煤”

               与“0110 原煤”小类重名;存在表示相同货物的重复品名,如品名检查表中同
               时存在“1170001 马铃薯”和“1170002 土豆”2 个品名,而马铃薯和土豆是相
               同货物;存在使用商品名命名的品名如“2239025 可口可乐”。品名中存在的这
               些问题降低了铁路货物分类标准的实用性,不利于基层货运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的
               开展,给铁路货物运输管理带来困难。

                   2. 品名的新增机制有待完善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社会经济生活发生巨大变化,社会上的商品
               种类和数量都日益增加;而在铁路品名检查表中,由于铁路品名新增机制不健全,

               导致新增货物大都沉淀在收容品名中,没有及时向社会公开,也没有纳入品名字
               典,使得铁路品名与实际运输产品存在一定的脱节。
                   3. 与其他货物分类标准的兼容性较差
                   铁路运输货物分类自成体系,与其他货物分类之间没有建立对照关系,容
               易造成联运货物信息共享不协调、报关手续复杂等问题,难以通过电子数据交换

               (EDI)实现信息交换、共享,从而增加报文转换环节,降低多式联运效率。

                   三、多式联运的铁路货物分类调整思路


                   多年来,铁路货物分类体系被广泛应用于我国铁路运输部门,涵盖了运输货
               物统计、运价、财务以及运营报表和台账信息处理等多个方面。因此,不宜立即
               对铁路货物分类体系进行全面修改或者利用其他标准进行替换,应先对铁路既有
               的分类体系尤其是小类和品名进行调整完善,具体的调整思路如下。



                                                                                       91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