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1 - 新时期儒学的传承与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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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推陈出新走好新时代“两创”实践之路
极之境界。最后“廓然贯通 , 无有蔽碍”。这是一条很清晰的线索。在《大学章
句》中此条线索也体现颇明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 , 言欲致吾之知 , 在即物而穷理
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 , 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 , 惟于理有未穷 , 故其知有不尽也。
是以大学始教 , 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 , 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 , 以求致乎
其极。至于用力之久 , 而一旦豁然贯通焉 , 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 , 而吾心之
全体大用无不明矣”。
从董仲舒开始 , 儒家的宇宙论就具有天人合一之特点 , 之后的儒学家不管如
何高谈阔论宇宙本体及人性云云 , 都是为证实社会中普遍的伦理道德立法。分析
朱熹的格物论 , 就会发现其预设了一个“理”, 此“理” 万物皆备而又同出一源 ,
而“理一分殊”, 如“月印万川” 。朱熹所要说明的 , 是道德行为应具有如法规
似的普遍性 , 以论证人们的特定现实物质内容的经验伦理行为 , 具有与先验理性
同体并在的性格 , 因而普遍适用和有效。 朱熹所谓格物 , 并非当下唯物主义意识
下客观对所接触之物的分析 , 而是把一种“绝对命令”当作自我完成的主动欲求 ,
即物、穷理、至极 , 都是为了达到对这种“绝对命令”的“ 自律性” 服从。“格
物”之后的境界便是“物格”, 即所谓“豁然贯通之后”境界的拔高。
《大学章句》以“至”释“格”, 但若如此 , 则正如王阳明《传习录》中所
说 ,“如以‘至’字为义者 , 必曰穷至事物之理而后其说可通 , 是其用功之要全在
一‘穷’字 , 用力之地全在一‘理’字也 , 若上去一‘穷’, 下去一‘理’字 , 而
直曰‘致知在格物’, 其可通乎 ?” 应该如何理解“格”字呢 ? 笔者参考陈来先
生的理论,认为这里应把“格”释作“思量”二字最为合适 , 用“至”来解释“格”,
即使我们可以理解语义,有时也会出现语句不通顺的情况。如朱熹在《论语》中
解释《道之以政》章 , 在解释“有耻且格”时 , 翻译成“至”, 只能理解为“到”
或“来”, 读起来就显得有些艰涩。 陈来先生在《朱子哲学研究》中引用了朱门
后学车若水的一段话 :“格物是穷理 , 不可易也 , 而以格为至 , 则有可筹绎者。‘格
于上下’, 可以训至 ,‘格物’难以训至。曰‘致知在格物’, 非辞也。愚尝谓格
且比思量之谓。此为是 , 此为非 , 此为正 , 此为邪 , 此为轻 , 此为重 , 今之谚欲知
轻重则曰‘以称格之’此字必有传承。《玉篇》云 :‘格 , 至也 , 量也 , 度也。’《广
韵》亦然。彼之字义多出于古时。经注‘格 , 至也’, 是《尧典注》, 不知‘度也 ,
量也’在何处,以此训格 , 正与今文合。” 据此 , 笔者以为“格” 字应理解为“
思量”“思度”之义更为贴切和通顺。 那么 ,“格物”便是对物的思量 ,“物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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