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9 - 新时期审计理论发展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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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金融审计监督模式


                   四、金融审计在金融监管体系中的定位

                   根据我国金融监管调研报告,金融监管目前仍以防范金融风险为重点,按照

               领域、地区,实行业务割裂式监管,逐步向功能监管、行为监管转变。而就金融
               审计而言,根据 2003-2017 年审计结果公告显示,审计署一共发布 294 份审计结

               果公告,其中涉及金融审计共计 65 份,占比 22.11%。截至 2017 年年底,审计
               署一共审计了 78 家审计单位,对其中 42 家金融监管机构进行了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对 36 家金融机构进行了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在金融机构审计中,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 22 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只有 14 家。其中,2017 年度仅对金
               融监管机构进行了审计,并未对金融机构实行相对应的损益审计。从审计结果公
               告分析可知,目前金融审计每年都会重点关注金融监管机构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

               政收支审计,虽然也涉及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但力度较小,其中非银
               行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的抽查比例较银行金融机
               构的比例更小。不难看出,当前我国金融审计的重点功能是金融监管机构的再监

               督和国有控股银行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审计存在缺失。
                   金融审计查处的问题可以分为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单位两类。在金融监管机

               构上,存在超预算支出、预算用途变更、财务收支不实、会计核算违规、违规开
               展业务、下属单位违规等常规问题。在金融单位上,可从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
               金融机构两方面讨论。对于银行金融机构,违规贷款业务是审计重点,不良贷款

               等违法违规金融案件频发,同时还存在其他违规存款业务、违规票据业务、下属
               单位违规等问题。对于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存在违法违规经营、经营管理薄弱、

               不良资产收购、财务违规等问题。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
               国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审计较多、力度较大、范围较广,能够有效查处更多问题
               资金;另一方面,非银行金融机构问题资金较少,可能是因为审计力量和资源不

               足,审计技术和手段较为有限,加上证券、保险业等运作方式比较灵活,存在隐
               蔽性风险,审计过程存在困难,难以有效开展工作。金融审计是为国家宏观调控

               而服务。对金融监管机构开展的传统监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能够敦促监管机
               构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有效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对问题资金及时清点和整
               改,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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