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3 - 新时期审计理论发展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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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金融审计监督模式


               源市场和信息的快速传播,为求职提供了渠道。而金融机构愿意接收监管部门背
               景的人员,不仅看重其宏观微观结合的业务素质,对法律法规深刻地理解,更看
               重来自于监管部门的社会资源。如此人员流动的需求和供给意愿达成了平衡,导

               致了部分人员的流失。这一问题,已然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推出《关于规范
               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明确限制了离职三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
               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任。也侧面印
               证在文件出台之前,这一行为的普遍存在和寻租空间。

                   三是违约成本下的意愿缺失。行为的后果,往往是行为决策的前提。首先,
               侥幸心理的促使下,监管人员可能认为无意的疏忽和有意的违规,都存在不被发
               现的可能,即使被揭发的概率较大,违约的成本也不高。其次,为了规避风险,

               部分监管机构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借口,而金融领域的发展瞬息万变,监管滞
               后极易导致连锁反应,危害金融秩序。如何严格执行“三个区分开来”成为抵制
               不作为慢作为的有力武器。最后,行业发展压力下的意愿缺失,监管势必带来制
               度的约束,越严格的监管越易成为金融创新的壁垒,然而部分创新本就是规避监
               管的产物,在创新与监管中形成了周而复始的更替,约束行业发展。然而,行业

               的发展不在于发展的规模,而在于发展的质量,只有当监管部门真正将重心放在
               监管而不是行业发展上来的时候,才能够降低监管意愿缺失的可能。
                   2. 能力缺失与监管失灵

                   专业胜任能力是有效监管的重要因素,金融与其他专业不同,不仅具备一定
               的难度和深度,更是在不断地创新与发展,对金融监管从业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提
               出了更高要求。
                   一是高于金融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成为金融监管的人员均具备了基础
               的知识体系和能力,在招聘环节已经进行了初步筛选。金融能力的缺失在于,理

               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结合下高于金融机构的专业能力水平。正如创新与监管不断赛
               跑,金融机构与监管一直在博弈中,不能拥有高于金融机构的专业能力水平,很
               难发现其创新模式和潜在动因。

                   二是金融交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金融机构通过资金运行彼此关联,从银
               行端出发,可以直接贷款给资金需求者,也可以通过证券投资进入股票市场,或
               通过债券市场买卖公司债、企业债等形式进入企业,或运用信托计划、资管计划
               等,甚至是以上涉及的金融领域的交叉融合,不断通过各种回购协议、抽屉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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