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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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研究
Research on Public Safety and Emergency Management
相继制定了本行业预警标准并根据标准发布预警信息。2003 年以后,我国全面
加强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危机应对能力建设。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密自然灾害风险
监测站点布设,其中气象部门建成 6 万多个自动气象站,水利部门建有 12.1 万
处水文监测站,自然资源部门建有 28.6 万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体系,森
林火险要素监测站 3245 个、瞭望塔 9312 座,视频监控系统 3998 套,地震监测
台站 1400 个左右。
目前我国自然灾害预警以气象预警为主,气象预警信息由县级以上各级气象
主管机构负责制作,并按权限向公众发布暴雨、台风、干旱等气象预警。预警标
准方面,根据《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办法》(气发〔2010〕第 89 号)和《气
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2007 年),每类气象预警最多设为四个级别,
分别以红、橙、黄、蓝四种颜色对应Ⅰ至Ⅳ级,Ⅰ级为最高级别,中央和地方预
警标准也不尽相同。预警法律法规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 年)
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条例》(1994 年)第十四条规定:“气象预报和灾害性
天气警报,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各级气象台站按照职责公开发布,其他
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宣传媒介向社会公开发布。”《中国气象局机构编制方案》
指出,中国气象局主要职责为“统一管理全国陆地和海上天气预报警报、气候公
报和气候影响评价的发布,参与同气象有关的防灾减灾决策,组织对重大灾害性
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服务联防,归口管理全国人工影响局部天气的工作”。
后续,中国气象局相继发布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2007年)、《国
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10 年)和《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办法》(2010
年),这些文件里面将灾害性天气警报与气象灾害预警概念混用,混淆了概念。
仅从字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中国气象
局三定方案》赋予气象部门的职责是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的发布,也就是天气致
灾因子的预报预警发布,而并非灾害预警。
水情旱情的预警由防汛抗旱水利部门制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
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文机构按照规定权限向社会统一发布洪水、枯水等
水情预警。在 2018 年《水利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水利
部职责为“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
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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