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1 - 农业经济管理的发展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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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事同意方能生效。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第三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与发展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中国尚处初始阶段,在许多地方还刚刚开始建

             立。如果说农业是国民经济中的弱势产业,那么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则是弱中
             之弱的产业,其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值得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成立目的不一致,动机不够单纯

                 一是随着政府、部门出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有可能出现合作社
             一哄而上,无序发展的状态,从而形成规模小、层次低、组织机构松散的合作社
             格局。
                 二是一些牵头的农户或其他形式的经济组织为享受政府政策倾斜,跟风登记

             为合作社,实际上并没有以合作社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三是有的合作社仅为依靠政府职能部门兴办,坐等上级部门的优惠政策和扶
             持资金,自我发展意识缺乏,自我经营能力低下,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是已经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按照章程履行理事会、监事会等职
             责,未真正为社员谋利和服务,使社员无法体会到成立合作社的优越性。合作意
             识薄弱。多数农民甚至合作社的领导层,对什么是合作社、合作社与普通企业的
             区别、合作社的原则、办合作社的宗旨这些基本问题的认识还很模糊,目前合作

             社被作为争取优惠政策和项目支持的工具。随着农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有的
             社员的合作意识淡薄,功利心强。社员期望值太高,受短期利益驱动,期望农民
             专业合作社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就能为他们带来丰厚的收益,稍有困难就极易挫

             伤他们的办社热情。
                 (二)内部管理不规范,运行质量不高
                 一是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社员人数多的专业合作社往往在工商登记时以社员

             代表的身份注册,没有颁发社员证,个别实力雄厚的牵头人为达到“一股独大”
             的目的,工商登记时将实际没有资金入股的亲戚列入社员名单,进行变相操作。
             社员没有得到法律确认,其权益缺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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