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6 - 农业经济管理的发展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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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管理的发展与展望
Development and Prospect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 Management
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科技示范、对外的科技协作等活动,对合作社提供的有关
生产技术、经营信息、产品物资等资料,有优先获得和进行咨询的权利。这是农
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区别于非社员的重要标志。
④按照章程规定获得盈余返还的权利。盈余返还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的再
次分配,是区别于其他经济组织的基本特点,目的就是为了让合作社的社员得到
最大的利益,共同获益。
⑤求得组织帮助和保护的权利。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每个社员在生产经营过程
中遇到的困难要优先帮助给予解决,对侵害社员利益的事情要坚决抵制。
⑥查阅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和进行质询的权利。
⑦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如有违反法律、法规
及合作社章程的规定,侵害社员合法权益的,合作社社员有向上级农业(农经)
主管部门举报的权利。
⑧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社员的义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应履行的义务主要是:
①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
大会的决议。
②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保护合作社的共有财产。
③积极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活动,支持理事会、监事会履行职责。
④严格履行与合作社签订的承包、服务、供货等合同,不得弄虚作假。
⑤积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民主管理,完成合作社委托的各项工作和
任务。
⑥合作社社员要诚实守信,社员间要发扬互助合作的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⑦按合作社章程的规定,缴纳股金,并按规定承担经营亏损的义务。
⑧办理合作社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
人数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全体社员组成社员大会。社员在 150 人以上的农
民专业合作社,设置社员代表大会。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
的最高权力机构。社员代表大会经授权可以行使社员大会职权。社员代表一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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