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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演绎《二分合一》

                  因为,太极生阴阳的实质是太极“一”从此以阴阳两面或者说阴阳

                  合一的形式而存在,作为阴阳之母而存在,而绝不是太极“一”随

                  着阴阳的产生与阴阳相分离或者自行消亡。没有太极“一”就没有

                  阴阳,没有阴阳就没有太极“一”,所谓“三生万物”其实也还是
                  太极“一”生万物,故而太极数“一”就必在“三”中。如果不承

                  认这一点,就是把阴阳与太极相分离;如果承认这一点,那么此“三”
                               Zhe Xue Yan Yi Er Fen He Yi
                  中就不能再挤进其他成分。换个角度看,包含太极“一”的“三”

                  也正是“三”的哲学意义所在。太极“一”规定了宇宙中没有分离、
                  孤立、纯粹的阴阳,只有互为一体、互相依存、“负阴而抱阳”的

                  阴阳,从而太极“一”也是阴阳关系和属性中的有机成分。脱离太

                  极“一”,就没有了阴阳一体,阴阳也就不再具有阴阳的属性和意义。

                  所以只有包含太极“一”的“三”的结构才是一种能够互相制约的

     10           辩证结构,才能体现“三生万物”和太极“一”生万物的统一,才
                  能具有产生万物的哲学本原性和法则性。所以,太极“一”和阴阳“二”

                  都是“三”中的必有之数,所谓的“冲气”或“和气”,都仍不过

                  是本已存在的太极之气而已。当然,还有人说“二生三”是阴阳又

                  生出了三才——天地人或五行——金木水火土等等。问题和所谓的
                  “冲气”“和气”是一样的,它们都不是整体关系结构和法则结构。

                  这样的松散结构不是法则、不是“三”,不具有“三生万物”的法

                  则性。

                      如果觉得以上解释有些牵强,那么我们不妨再来看一下作为中

                  国古代哲学基础的《太极图》。其中有太极“一”,又有阴阳“二”,
                  阴阳一体,其数亦为“三”;再如中国古代《易经》中的《易卦》。

                  不要说一个整卦,就包括其中的每一个卦爻,也无不阴阳一体,其

                  数仍“三”。当然《太极图》中的每一个点也同样如此,和《易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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