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7 - 论集中民主—以中国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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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自由民主理性批判
人类发展有千万条道路,人权只是其中之一。在真实的历史中,无论是一战、二
战或“冷战”中,人权都是被边缘化的,因为它们对于结果无关紧要,也解决不了任
何问题,在联合国的宪章中也不过是一道点缀。只是在“冷战”结束之后,美国等西
方政府才把人权变成了西方势力输出与扩张的工具,提出“人权高于主权”的口号,
实质是把它作为干涉别国内政的堂而皇之的借口,于今更是把它作为攻击中国的重磅
武器,并且俨然以人权的祖师爷自居,恰如莫恩描述的那样,“藐视大国对于它们的
解释……意味着轰炸、入侵和占领……伊拉克业已显示,人权可能是至高无上的,而
人却不是。”(塞缪尔·莫恩《最后的乌托邦:历史中的人权》)施瓦辛伯格更是指出:
“以为能在东西两个世界之间找到一个人权的共同特征,其实是忽略了人民‘民主’
的真正结构。”(转引自塞缪尔·莫恩《最后的乌托邦:历史中的人权》)
人权、民主如一切事业一样,都有一个发展的过程,都有阶段性,都有一个从不
完善到完善的规律。中国虽然在维护和促进人权上已经取得巨大成就,但还存在许多
有待完善的地方。继续促进人权的发展,努力达到社会主义所要求的实现充分人权的
崇高目标,仍然是中国人民和政府的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当前,中国共产党正带领
全国人民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努力,到新中国成立 100 年时,中国将建成富
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到那时,中国人民的各项权利必将得到
更高水平的保障,中国人民将更加享有尊严、自由和幸福。到那时,世界将因中国而
更加繁荣发展,中国必将为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五、民主的阶级性、政治性、非理性和有限性
(一)民主的阶级性
我们知道,民主就是人民做主,然而,人民不是完整统一的。自原始社会之后,
人民便按照经济地位及其政治态度分属于不同的阶级和阶层。因而我们说民主,就一
定要说到阶级,因为民主是有阶级性的。不同阶级性质的国家实行的民主政治,具有
不同的阶级性。
首先我们要知道,阶级的出现与私有制一样早,在阶级社会中,由于在社会地位、
生活水平以及谋生手段上存在着差异,这种差异导致不同的阶级划分。英法历史编纂
学家研究了新兴阶级(即资产阶级)与贵族、僧侣、地主等旧势力间的斗争史,发现
由新兴阶级所建立起来的资本主义社会相比过去要进步了许多,所以他们认为新旧阶
级之间的斗争是社会发展的动力。马克思与恩格斯承认了这一阶级斗争理论。在《1848
年至 1850 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马克思特别批判了“人民偶像崇拜主义”,这
种思想把“人民”当做了一个抽象的字眼,认为大多数人都是具有同一利益和同一观
点的 citoyens。他们不知道,“人民”其实是由各种不同利益的阶级所组成的。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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