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9 - 论集中民主—以中国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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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集中民主的理性论证—集中民主的自然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必然性
在代议制政府中越来越占据主导地位,成为公民与代表之间的桥梁,并代表公民提出
有系统的施政意见和要求,而使议会沿着政党路线进行讨论或辩论,这已成为大多数
代议制政府的特点。从君主制到共和制,从直接民主到间接民主,从全员参与到代表
参加,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历史必然,显示了政治演进的趋势。
集中民主契合代表原理。在中国,人民是民主的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体就是
人民代表大会制。一方面,中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实行直接选举,县级以上实行间接
选举。人民通过选出自己的代表来参政议政,并由他们的代表选出领导人。人民代表
大会实行全过程的人民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
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人类
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在我国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政治制度。在
这种民主模式下,中国形成了以“选拔加选举”为特点的贤能政治。在中国,党和政
府的官员必须经过层层筛选、千锤百炼,可以说比任何国家的官场竞争都激烈。所以,
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连续 10 年的民调显示,中国人民对中共执政的满意度年年都保
持在 90% 以上。
集中民主契合民主共和的代表原理。我们说过,在我国,集中民主就是在中国共
产党的领导下,集中全中国人民的主张和力量,代人民执政,为人民代言,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造福,从而实现个人全面而自由发展和人民真正当家作主。我国宪法和各级政
府的议事规则都明确规定,实行民主集中制。就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
下的民主。谁集中,当然是中国共产党集中,由人民选出的政府集中,由人民选出的
领导集中,政府和领导集中人民群众或他们的代表的主张、意见和建议,形成集体决
策决议,而后由政府带领人民群众实施,人民在实施中监督。这就是集中民主,这就
是民主共和的代表原理在集中民主中的体现和运用。
这个代表原理,通过中国实践,上升到哲学或政治哲学的高度,形成了中国共产
党的三个代表理论。中国共产党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根本要求就是三个代表:始终代表
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
根本利益。“三个代表”是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二、集中民主的人性依据和内在逻辑
(一)人性有善也有恶,人民有好也有坏,所以不能只有民主,没有集中
人性有善也有恶,人民有好也有坏,这就是现实中的人情人性。所以民主可以为
善也可能为恶,有长处也有短处。集中就是发扬民主的好处长处,克服和避免民主的
坏处和短处。因为人性有善也有恶,人民有好也有坏,所以任何政治都必须拥有两手,
隆礼重法,礼法兼施,内圣外王,王霸并用,既要民主,更要集中。集中民主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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