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1 - 碳中和技术应用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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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碳中和背景下环境经济学理论
分权制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激励作用,但是它所带来的激励扭曲限制
了地方政府落实环境污染治理的行为,导致污染治理上的低效。在财政分权体制
下,地方政府在环境污染治理上具有较大的话语权和自主权。长期以来,由于地
方政府的政绩考核“重经济,轻环境”,使得地方政府从前至今都更加重视现实
的经济利益,即使发现一些环境污染问题,官员们在经济发展和污染治理上的选
择往往是偏向于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促进一方地区的
经济增长。在治理环境污染上的行为表现为放松环境管制,吸引污染企业的投资,
直接或间接地放宽污染执法监督,甚至对污染企业进行“法律保护”。结果是“三
废”持续增长,环境容量超载,环境污染加重,从而加剧了环境污染治理的难度。
而且,受地域差异的影响,我国的财政分权化水平参差不齐,财政分权度较低的
地区因经济发展的落后难以承担较高的污染治理成本,从而导致环境污染排放持
续增加。
政府官员的利己动机使得政府在污染治理上的干预失效。在政治行为上,政
府活动都是以公共利益为考量,但是根据公共选择学派的观点,政府不过是个无
意识,无偏好的“稻草人”,以公共利益为主的行为和目标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政
府官员的动机支配。由于我国在治理环境污染上,地方政府具有很大的自主权,
间接给予了政府官员于环境问题上一定的操控权。经济行为人都是追求个体理性
的利己主义者,用于解释政府官员的行为也是适用的。政府官员在公共抉择中也
主要是追求个人的物质利益,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对于环境污染治理来说,我
国的市场机制难以进行有效调节,必须要依靠政府干预来发挥调节作用,但是政
府官员的利己动机会使得政府在污染治理上的干预是失效的。这种干预失效表现
在两个方面,第一,是不干预污染治理,对污染“放任自流”。虽然,时代的进
步使得我国考核政府官员的政绩标准改变了,不再是按照旧传统过度重视经济增
长,但仍有一些政府官员还存在着落后的经济思想,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一味追
求 GDP 增长率,对经济增长造成的环境污染视若无睹,不制定相应的政策来弥
补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和减少破坏,或即使有相应的环保政策但不贯彻落实。这
种情况常见于我国经济不发达的地区。第二,是政府官员对污染治理的不合理干
预,即政府进行了干预,但是这种干预既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也没有弥补和纠正
市场失灵的效果,甚至因不合理干预加剧了环境污染治理的难度。这种不合理干
预一是因为政府在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时没有考虑对环境资源使用价格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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