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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demark Law Analysis: A Legal Perspective on Protecting Brand Value
商标法解析:保护品牌价值的法律视角
变卖质押商标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一种融资担保方式。中国《担保法》和《物
权法》都将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列为可以出质的权利对象,同
时要求出质人和质权人之间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出质登记。从法律上
看,任何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都可以出质,然而实践中并不是
所有的注册商标都可以作为质押标的,只有那些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
才能够作为出质权利进行融资担保质押。
在商标权质押融资中,有两种商标权质押担保模式:第一,直接担保模式,
是指企业将商标权直接质押给银行作为担保,银行对商标权价值进行评估,然后
根据评估情况发放贷款。这种模式又称为北京模式。政府积极推动商标权质押,
搭建平台,并给予政府贴息。由于很难准确评估商标权价值,且商标权价值的稳
定性差,波动较大,再加上处置比较困难,通常银行会要求再提供第三方,例如
担保公司,作为补充担保。第二,间接担保模式,是指企业为获得银行贷款,委
托担保公司向银行提供担保,然后再以商标权质押给担保公司作为反担保。这种
模式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为武汉采用。即政府不直接参与其中,政府职责是积
极推广,搭建平台,给予政府贴息。另一种为上海浦东采用。例如浦东新区人民
政府成立具有政府背景的担保公司,例如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企业贷款提供
担保,并要求企业将商标权质押给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反担保。
二、企业商标权质押的意义
商标权质押贷款是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冲破融资瓶颈的重要途径,同时
也是金融机构拓展市场的重要途径。基于风险控制要求,商业银行都需要企业提
供有形财产作为贷款担保才能提供银行贷款。中国大多数中小企业,特别是刚刚
起步不久的中小企业,拥有的可担保有形财产不多,很难通过传统信贷体制获得
银行贷款。商标权质押贷款解决了中小企业可担保有形财产不足的问题,从而缓
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商标权作为质押贷款的标的,也在很大程度上丰富
了质押标的的形式。在政府推动下,近年来中国商标权质押贷款取得了较显著的
成绩。
三、企业商标权质押的风险
由于知识产权价值稳定性差、准确评估难,并且缺乏成熟的知识产权交易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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