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1 - 商标法解析:保护品牌价值的法律视角
P. 211
第八章 企业商标运用管理
场,出质权利处置通道不顺畅,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存在较大风险。通常,大多数
人都意识到知识产权质押对于质权人(金融机构)来说有较大风险,但实际上对
于出质人也是有风险的。下面拟探讨商标权质押过程中可能对出质人造成影响的
风险。
(一)质押标的风险
1. 商标权不稳定
金融机构通常只会接受那些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合法有效的商标,特别是驰名
商标,作为质押标的。尽管这些商标已经过各种考验,但是仍然会存在权利不稳
定的情况。首先,商标权没有及时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限为 10 年,但是有效
期满可以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 10 年。如果出质人没有及时去续展,就可能导
致商标被注销,从而失去商标权。其次,商标无效。中国《商标法》第 44 条和
第 45 条规定了已经注册的商标可能无效的情形。如果商标无效,则出质人就失
去商标权了。再次,商标被撤销。如果出质人(商标权人或者经过许可使用的人)
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
事项,且没有遵照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改正,或者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
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3 年不使用的,都可能导致商标被
撤销,从而失去商标权。最后,商标权属争议。出质人在将商标权质押给金融机
构后,有可能发生商标权属争议纠纷,从而导致出质人失去商标权。
中国《物权法》第 216 条规定,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
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
应的担保。如果企业将注册商标权质押给金融机构担保融资,又在商标权质押担
保合同履行过程中失去注册商标专用权,那么质权人(金融机构)为维护自身权
利,必定要求企业提供担保,这就可能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甚至影响到
企业的健康经营。
2. 商标权价值贬值
金融机构愿意接受商标权作为质押标的是因为其具有相当于债权标的额的价
值。商标权相对于其他知识产权而言,价值更易受到市场各种因素的影响。对于
一个企业来讲,它的经营业绩、发展方针等都会影响到企业商标这一无形资产的
价值。
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