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 - 商标法解析:保护品牌价值的法律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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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商标立法与司法实践



               时甚至是想象都收罗起来,适时地运用它们,以产生圆满达致法律目标的活力。
               我们的权杖一旦触及神灵,绝不会一无所获。因此,无论经过多少深思熟虑、如
               何费尽心思,从某方面来说,最后的结果总是属于幸运的发现。法律工作者们会

               惊奇地发现:法律武器库中十八般兵器,样样俱全。即使他身入困境,只要慧眼
               独具,就可运用诸多原则、判例和类推来达到正义的目的。法律适用的资源是丰
               富的,既有法条灵活弹性的广阔适用余地,又有法条之外的背景和基础资源。真
               可谓,法律大厦中的材料具有如此多种的能力,可以根据正义的不同形式进行组

               合和重组。理由不难发现。这些法律资源在法律适用中均发挥重要作用。即便有
               时仅仅从法条本身来看,法条似乎对于一些问题的解决已山穷水尽和无能为力,
               但与其他资源结合起来,往往会柳暗花明和别有洞天,开辟出另一片法律适用的
               余地。恰当地运用我们的法律原则和规则,运用我们的法律经验和方法,我们总

               能够恰如其分地破解法律适用难题。
                   其次,思想不能僵化,方法要有灵活性。只要我们把握好价值取向,把握好
               法律精神,运用好法律概念,不固守已经形成的法律标准,不凝固僵化地固守法
               律概念的含义,不墨守成规,坚持在实践中发展、完善和丰富法律标准与法律概

               念,就能够把法律用足用活。概念只要适得其所,就是有用的,实际也是必需的。
               法律概念应从属于正义与便利。甚至,实践上的便利比理论上的周密思虑更利于
               有力地解决问题。在商标法适用实践中,确实存在机械僵化、抱残守缺等现象。
               如卡多佐所说:很多不公都源自概念上的专制。当人们将概念视为真实的存在,

               鲁莽地运用它们而无视逻辑对结果的限制时,它们与其说是人们的工具,毋宁是
               专横的主人。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对不适当的概念及其界定进行适当的突破,迫切的
               生活需求也不能容忍我们抱残守缺和墨守成规。当某个概念将我们带得太远,或

               者超出了我们的接受能力,看哪,能为我们所用的其他概念正在门口守候呢。在
               规则的发展中,经常使用的吸收 - 排除过程,不可能止于对规则的第一次阐述,
               回来的判决中的表述将服从于那些无法预见的事实,这是我们法律体系的一个特
               殊优点。借用卡多佐的下面一段话,也有利于帮助我们理解:取代这一古老规则

               没有侵犯任何值得保护的利益,却会使法律的发展跟上时代的发展。这种取代甚
               至不会引起我们的惊奇,因为早先的判例显示了该规则的荒诞,并用谨慎的言辞
               预言,不久以后,它将作为值得尊敬却已成教条被体面地埋葬。我们对于特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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