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6 - 新时代行政法理论与应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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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行政法理论与应用实践
Theory and Application Practice of Administrative Law in the New Era
在处罚中需要考虑的裁量因素,再由执法人员输入相应的裁量因素和处罚等级,
经过数字系统的内置算法计算得出最终处罚结果。
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安徽省亳州市城管局于 2019 年开发并应用了电
子综合执法系统。该系统依托信息技术建立城管执法案件数据库、档案信息库等,
通过多个子系统实现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人员通过对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记录或者
非现场监控等手段,将信息录入数字执法系统中,经过系统数据库的分析类比得
出相应的处罚结果。该系统对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拆解,如《亳州市城市管理行
政执法局行政处罚目录和自由裁量标准》《亳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等,在系统内建立相应的算法规则,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实现罚管分离,将处罚
工作交由机器完成,并建立事后监督机制,由人工对处罚结果进行审查。城管电
子综合执法通过数字裁量将自由裁量权基准进一步统一,为避免裁量权滥用而用
数字裁量代替人工裁量,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传统执法乱象。
在税务行政执法领域,辽宁省国税系统于 2021 年应用了数字化行政处罚裁
量,将部分税务处罚裁量基准内嵌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对申报、发票、登
记等日常征管类处罚自动计算出处罚结果。该系统涵盖了 6 大类税收违法违章行
为,对处罚规则细化了多个裁量要素,并对各个裁量要素进行分级,包括“轻微、
较轻、一般、严重”四个等级,进一步缩减自由裁量空间。以逾期申报为例:法
律规定的裁量范围为 0 ~ 500 元,但是,基于该数字裁量系统的算法规则,通过
设置逾期天数、违法程度、地区经济标准等考量因素进行计算最终得出处罚结果。
这一过程使处罚结果更合理科学,也削弱了人工裁量的空间。
从行政处罚应用数字化裁量的实践来看,数字化裁量更多适合于违法案件类
型化较高的行政执法领域,其可以避免个案特殊性在裁量中的问题扩大,确保处
罚结果的统一性。从全国一些地方行政处罚数字化裁量系统的名称来看,数字化
裁量更倾向于作为辅助工具应用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对于较为简单的类型化案件
来说数字化裁量系统能够快速地给出反应,但是,行政处罚裁量的内在构造限制
了机器规则可以替代的空间。虽然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机器学习成为
可能,但是,行政处罚涉及给相对人施加惩戒制裁,减损相对人权利,需要尽可
能避免机器对不确定法律概念进行解释带来的裁量滥用,人工参与是不可或缺的。
因此,在行政处罚裁量中将数字化裁量定位为辅助性工具,不能完全摒弃人工行
使裁量权更为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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