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4 - 新时代行政法理论与应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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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行政法理论与应用实践
Theory and Application Practice of Administrative Law in the New Era
即采取补救措施。行政机关应当综合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渠道发布更正信息,
予以解释说明。通过互联网渠道的说明,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长时间保留,最大限
度恢复被错误公开相对人的名誉。错误的公开,说明在公开前的审查阶段存在问
题,应当进行责任倒查,责任落实到个人,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鉴于错误
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开会给相对人造成隐私权、名誉权的侵害,因此,应按照《国
家赔偿法》第 4 条、第 35 条之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相应的精神抚慰金,若对
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权造成侵害,则应由行政相对人进行举证,若其遭受的损失与
错误的公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应当赔偿行政相对人的损失。
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制度是当今社会对违法行为进行规制的常用手段,是保障
公民知情权的重要方式,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更是保障社会公
共秩序的有效手段。但是,在该制度执行的过程中也产生了诸多问题。如何对“社
会影响力”进行界定,影响着行政违法行为能否进行公开。如何平衡社会公众的
知情权与行政相对人的隐私权则是该制度能否良好运行的先决条件,也是该制度
运行遇到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公开的限度、时间和程序都影响着公开的效果和
结果。救济渠道的不畅也是该制度存在的主要缺陷。
第四节 行政处罚案件分析
一、魏某等 19 人与山西省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
政抗诉案
本案检察机关通过提出抗诉、商请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解释、召开案件协调
会、公开听证会等方式,指出行政机关以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为由怠于履职属
未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市场监督管理局虽然对魏
某等人的投诉事项进行了立案、调查,针对法律适用和政策界限问题向上级机关
进行请示,但依照《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
处罚、不予行政处罚或移送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等决定。因此,原审判决认为市场
监督管理局不构成不履行行政职能,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2020 年 6
月 8 日,检察机关依法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020 年 6 月 23 日,山
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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