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2 - 法律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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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Legal Theory and Practice
法律理论与实践研究
成为良法善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为司法工作人员的观念转变提供文化
土壤,构建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为国
家和社会治理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
其次,在诉讼权利保障方面,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将人权
保障与程序正义的理念内化于心,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
受到公平正义”。现代司法的本质在于保护权利,司法是保护权利的最后一道防
线。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首先是要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这就要求以审判
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到实处,真正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促进庭审实质化。针
对当前改革中存在的弊病,要结合直接言辞原则与集中审理原则加以调试,在充
分保障辩护权的基础上细化证据调查。认定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需要经过严格证
明,除非特殊的司法认知,需要“以法定的证据方法证明,并且严守法定的调查
程序”,进一步完善针对被告人的庭审对质权,强化证人等诉讼参与人的出庭作
证义务。
最后,在财产权利保护方面,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处置是否公正、高效,人民
群众感同身受。对此,需要在刑事诉讼客体理论中明确“对物之诉”的独立性,
将其作为与“对人之诉”相并列的一种诉讼形态,实现诉讼标的的精准界定,改
善刑事诉讼“重人轻物”的错误观念。出于方便当事人诉讼及法院一并解决纠纷
的诉讼经济原则考量,在普通刑事案件的法庭审理中嵌入相对独立的对物诉讼程
序较为可行。具体而言,可以在法庭审理的定罪、量刑程序之后,增加独立的涉
案财物审理阶段,重点审理涉案财物及其孳息的数量范围、来源权属、是否属于
违法所得等问题,法院据此开展相应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在案外人参与涉案
财物处置方面,为了使案外人既不影响定罪量刑程序,又拥有相应的诉讼权利,
可以在诉讼地位上将其作为当事人以外的诉讼参与人,赋予相应的程序告知权、
举证质证权、辩论权、再审申请权等,加强对案外人的诉讼权利保护,逐步实现
涉案财物追缴处置的诉讼化改造。
二、以知识增量推动诉讼制度构建现代化
在过去四十年间,刑事诉讼法学问题研究从“言必称英美、欧陆”,到坚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我国的刑事诉
讼知识体系已完成外源性向内生性的转变。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刑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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