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1 - 法律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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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刑事诉讼法理论与实践


                                  第四节  刑事诉讼法治现代化



                   中国刑事诉讼法治现代化的未来展望可以从四个方面展开。首先,以科学理
               论推动司法实践理念现代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保障人权和程序正义,并公正高效地处
               置涉案财物。其次,以知识增量推动诉讼制度构建现代化,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
               传统文化,总结刑事诉讼法治实践经验,推动学科知识体系与配套制度转型,并

               完善刑事诉讼法学与新兴技术的交叉衔接研究。再次,以公正司法推动权力架构
               运行现代化,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构建互相协作、监督有序的新型司法权力运行
               架构,健全监察与司法的衔接机制。最后,以能动司法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治罪和治理并重,主动延伸职能,推进诉源治理,构建以案件办理为切入点
               的治理模式,引领社会价值取向,减少犯罪的根源性问题。

                   一、以科学理论推动司法实践理念现代化

                   长期以来,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与刑事诉讼理念尚未一体推进,观念转变总是

               落后于制度构建,制度的现代化与观念的滞后性之间存在难以缝合的“间隙”,
               落后的刑事诉讼理念成为制约刑事诉讼法治发展的“瓶颈”。因此,在推进刑事
               诉讼法治现代化的过程中,需要以科学理论指导法治实践,促进司法工作理念不

               断创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刑事诉讼法治现代化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的根本
               理论基础,最大限度地凝聚了社会共识。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刑事诉讼工作的
               科学指导,是推动刑事诉讼法治建设获得长足发展的根基所在。当前,刑事诉讼
               法治现代化呈现出实体法与程序法逐渐融合的样态,实现国家治理、修复受损秩
               序、抑制公权力扩张等社会功能是其价值追求。为了应对刑事诉讼法治现代化的

               各种挑战,要更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特别是与刑事法治
               建设相关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内涵,牢固树立贯
               彻落实制度的高度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在思想和战略的高度上把握刑事诉讼发

               展的根本方向。
                   首先,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立法、执法、司法都要
               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都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使社会主义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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