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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背景下绿色建筑设计与运维
             Green Building Design and Operation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Carbon Neutrality


             安防、环境绿化等多个方面,是绿色建筑运行维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大部
             分的绿色建筑管理并未制定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建筑管理者只针对相关的
             系统或设备制定了简单的运行时间表,运行维护人员只根据时间表启停相关设备

             或系统。由于绿色建筑的运行维护管理未形成体系,建筑内的各系统仅能实现定
             时运行,而这些设备和系统的运行状况直接与建筑运行效果相关,因此,导致了
             各系统运行效率低,并且产生了大量的能源浪费。
                 (四)运营人员问题

                  运行管理人员的素质对于绿色建筑的有效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建筑中
             应用的绿色节能技术能否得到有效应用,与运行管理人员对这些技术的理解和掌
             握有很大的关系,特别对一些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应用。我国目前从事运行管理人

             员层次差别较大,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参差不齐,大部分运行维护人员还不适应
             绿色节能技术的应用,在进行绿色建筑的运行和维护之前绝大部分人员未进行过
             系统的知识培训和专业培训,因此,我国运行人员的问题直接制约着我国绿色建
             筑运营维护水平。


                 三、绿色建筑运行维护制度发展的影响因素

                 (一)运行维护义务履行主体不明
                  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法律制度完善的前提是主体明确,若主体权限不明,当设

             施设备出现问题时,各方往往相互推诿,这将会阻碍绿色建筑效益的发挥。当前
             绿色建筑运行维护义务履行主体并未统一,存在多种规定。
                  一是由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履行运行维护义务。如《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
             第二十一条规定:“绿色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对绿色建筑的设施设备
             进行维护和保养”。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直接享有绿色建筑设施设备运行带来的

             效益,基于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由其进行维护符合法律的要求,但亦存在
             客观困境。一是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主体众多,特别是城市建筑中存在诸多住户,
             共有财产维护的具体主体难以厘定。二是绿色建筑运行维护义务要求各个环节的

             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但其包含诸多复杂设计,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往往专业能力
             不强,不具备维护的要求。
                  二是由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运行维护义务。较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物业服
             务企业的身份更为明确,且更具专业性,履行运行维护义务亦更具合理性。如《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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