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6 -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常用法条速览
P. 206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常用法条速览


                (三)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

            岗双责”制度;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支
            持人大、政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五)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

            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
            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
            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
            培训内容。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关于安
            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

            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
            问题;
                (三)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
            核,在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四)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
            步增长,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
            费和车辆等装备;

                (五)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
            工作机制,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本地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
            部门,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六)领导本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
            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第七条 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
            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
            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


            196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