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7 -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常用法条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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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相关规范性文件条款
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原则上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其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
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二)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本级
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三)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安全生
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
重点难点问题;
(四)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
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六)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
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其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
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
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
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四)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定期
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
全生产工作职责;
(五)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
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
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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