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6 - 港口与航道工程管理与实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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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口与航道工程管理与实务研究
最后,工期索赔一般都在工程的后期采用一揽子索赔的方法解决。
一揽子索赔有如下特点:
第一,处理和解决都很复杂,由于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很多干扰事件
搅和在一起,使得原因、责任和影响的分析都非常困难,索赔报告的起草、
审阅、分析、评价的难度都很大。
由于索赔的解决,以及费用补偿在时间上的拖延,这种索赔的最终解决
还会连带引起利息的支付、违约金的扣留、预期的利润补偿、工程款的最终
结算等问题,由此,也会增加索赔顺利解决的困难程度。
第二,一揽子索赔的处理,一般仍按单个索赔事件提出依据,分析影响,
计算索赔值。
第三,为了实现索赔的成功,承包商应该收集、整理和保存全部的工程
资料和其他作为证据的资料。这使得工程项目的文档管理任务非常繁重。
第四,索赔的集中解决使索赔额积累起来,造成谈判的困难。由于索赔
额比较大,常常超过具体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需要上级作出批准;双方都
不愿意或不敢作出让步,所以,可能产生更加激烈的争议。有时一揽子索赔
的谈判会持续几年,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费用。
对于索赔额大的一揽子索赔,应该成立专门的索赔小组负责处理。在国
际工程承包中,常常需要聘请法律专家、索赔专家;或委托咨询公司、索赔
公司进行索赔管理。
第五,由于合理的索赔要求得不到及时的解决,影响承包商的资金周转
和正常的施工进度,影响承包商履行合同的能力和积极性。由于索赔成功的
希望很小:工程出现亏损,资金周转困难,承包商可能不合作,或通过其他
的途径弥补损失,例如,减少工程量,采购便宜的劣质材料等。这样会影响
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双方的合作关系。
在现代国际工程中,为了避免或减少一揽子索赔情况的发生,FIDIC 合
同条件明确规定了工程师(或业主)对承包商提出的索赔报告的答复期限。
(六)港口与航道工程工期索赔
1. 工期索赔的内容
在合同中规定的工期索赔内容如下:
①合同外的额外工程或附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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