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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的发展与创新
The Development and Innovation of Calligraphy Art
且书法创作与生活仍有密切联系,创作中多见日常信札的作品。先讲“技法”,
从民国书法的“技法”上看,民国时期的大部分书法家虽有明显“别与前人”的
面目,但其“技法”由来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民国书法家更多的是从传统
书法中汲取营养,而后又将传统书法的痕迹很好地融入自身的技法中。例如,谢
无量“师法二王,游心篆隶和南北朝碑刻,积学酝酿,从而形成自己的书法”;
鲁迅“习二王,掺篆隶,融碑帖为一体”;于右任亦是从习二王开始,又融魏碑
入其点画中。在此虽只列举三位书法家的“技法”来源进行说明,但其他民国书
法家也大致如此,从各类书法中吸收养分,“颜、柳、欧、赵、苏、黄、米、
蔡、大小篆、颠张醉素,乃至于龟甲兽骨、西北汉简、敦煌残纸、魏碑墓志这
些,都是民国独有的书法形态”。民国书法创作取法之博,是之前历代未曾有过
的。值得注意的是,民国书法家在拥有这些材料的同时,用“积学酝酿”“融”
等方式对其进行了处理。怎么酝酿,与什么融汇是民国书法创作“情感”与“技
法”融接的关键。民国时期书法家的“技法”是为“我”这个主体精神而服务,
酝酿自我中来,融汇到我中去。林散之言“六十以后学草书。以大王为宗,释
怀素为体,王觉斯为友,董思白、祝希哲为宾。始启之者,范先生;终成之者,
张师与宾虹师也”。林散之书法风格成型虽是七十岁之后,但从其习草书的言
论中可以看出其对书法的态度,古人为体、为友、为宾,主要服务对象在于为
“我”,在于创作主体的精神。在民国时期的书法创作中,书法家对于“技法”
的认识与运用,大部分是以创作主体的精神“我”为中心。由精神而散发的情
感,便也可以顺理成章地通过“技法”来表现出来。所以民国时期书法创作表现
出的个性鲜明、富有生机的书法特征便是其书法家情感与技法融合的表现。
情感与技法的融接在民国时期表现得较为普遍。在此之外,情感与技法悬隔
的书法创作也在民国时期有所体现。其主要体现在当时对于甲骨文及篆隶书的创
作中,甲骨文的创作如罗振玉、容庚、叶玉森、董作宾等人,形式主要以集联居
多,在“技法”上也以摹形求似为主,或以笔代刀或以楷隶入篆为之。篆书方面
吴昌硕为民国一代宗师,篆书风格圆朴厚重,别开生面。但其弟子如陈师曾、赵
古泥、王个簃、王一亭、诸乐三等人,在篆书创作中酷似吴师,其中王个簃、诸
乐三等人的行草书创作也逼肖其师。隶书创作方面则多为承袭前人,如黄葆戉、
王福厂、邓散木等。此外碑派创作如曾熙、李瑞清及其门人胡小石、李健等一
脉,作隶作楷主要以颤笔为之,其“技法”雷同,所表现出的面目也大同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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