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 - 书法艺术的发展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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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书法创作中的情感分析



             与“技法”的悬隔,虽在上述时期中也有展现,但并未成为主流。至21世纪的书
             法展览现象中,“情感”与“技法”的悬隔现象已成为主流现象。


                 二、情感与文字内容的相合与相离

                 (一)文字与文字内容的概念区分
                 从书法诞生之初,文字(主要指汉字)便是书法的天然标签。在历代书论
             中,我们看到大量的书法理论在开头的位置,都有着文字演变发展史的叙述。

             在书法创作中,文字与本文所论述的文字内容是两个有联系但又不同的概念。文
             字内容在西方理论中,用“text”即“文本”一词来表义。法国哲学家保罗·利
             科尔在《解释学与人文科学》一书中说文本是“任何由书写所固定下来的任何话
             语”,并且利科尔认为“文本并不是一些零散的词句,而是一个构造出来的语言

             整体”。可见,文本(文字内容)并非无规律、随意的文字组合,而是需要表达
             一个完整的语义。是否具有“完整的语义”,是文字内容与文字的区别之一。面
             对文字,如果不去阅读进行理解,那么它的存在只是一个客观的存在,不产生内
             容。只有当人的思想介入,与文字发生联系,文字才可以将其内容显露,且内容

             是存在于人这个主体的大脑意识中。举个例子,共同面对“悲”这个汉字的两个
             人,分为“甲”和“乙”。其中,“甲”不识汉字,“乙”认识汉字。那么,甲
             面对的“悲”这个文字,所感知的只是客观的线条排列组合;“乙”面对“悲”
             这个文字,所能感知的除了线条的排列组合外,还有大脑中对这个汉字的语义理

             解。在此简单地将“文字”与“文字内容”进行区分,是为在下文论述书法创作
             中情感与文字内容的关系时,避免两者概念的混乱。
                 (二)情感与文字内容的相合与相离
                 通过上述关于“文字内容”的简单阐释,可以得知,文字相比文字内容,

             是客观地真实存在,而文字内容则需要通过人的认识理解,才可以显现。当然文
             字在产生时,已被赋予内容,不过其内容的解读需要人的意识介入。且因为人的
             意识不同,所解读出的“文字内容”也会有所不同。例如,同一首诗、同一段文
             字,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正如那句名言,“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

             特”。可见,文字内容是与人的精神意识有关,即与前文中所提到的“心”这
             一概念有关。上文叙述中讲到,书法创作中的情感是书法家精神主体“心”的生
             发。而书法创作中的“文字内容”,也有主体精神的介入,且有“情感”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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