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 - 书法艺术的发展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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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书法创作中的情感分析



             的重复书写中,却容易囿于一家面目中,对于感知自我内心“情感”的敏锐度
             可能下降。故这类书法家“技法”与“情感”的关系,虽有融接,但不算稳定。
             “流行书风”中分为“新古典派”“新文人派”“形式构成派”。其中,“技

             法”与“情感”的融接则首推“新古典派”与“新文人派”。“新古典派”的
             “技法”多取自六朝碑版与古代民间书法。故其表现的书风也以纯真、雄强、
             豪放、质朴为主。这一派的“技法”在明确了审美取向后,应该考虑的是其书法
             家“情感”是否符合“技法”所带来的“豪放”“质朴”等因素。“技法”的表

             现必须以“情感”的内在需求为主,方可以达到融接的状态。故这一派中“情
             感”与“技法”的关系有融接也有悬隔。相比之下“新文人派”的书法创作是
             “情感”与“技法”融接的典范,传统的古典“技法”往往经过其书法家的内在
             精神锤炼,而能够有其独特的个性风格。在这一点上“新文人派”与“民国书

             风”的书法家十分相似。“技法”来自传统又能通过自我内心情感的酝酿而与自
             身更好地贴合,所以“新文人派”的书法创作在“情感”与“技法”的关系中,
             融接地较为紧密。而另外一派“形式构成派”,其“情感”与“技法”的关系则
             融接较少。原因有三点:第一,其对于书法创作的关注焦点在于“技法”(或称

             为“形式”),并以“形式等于内容”为主旨。创作中则通过对“技法”的组
             合、夸大、对比等手段来达到表现“情感”的目的。并将这些“形式”中表现出
             的关系,作为表达的“情感”的内容。第二,在创作心理上,虽然是以表达“情
             感”为目的,但其往往是“理性”在起决定性作用。这与“情感”“技法”融接

             的“我书意造本无法”的“意”全然不同,“形式构成派”中多为通过“刻意”
             或“有意”来打造“随意”的自然状态,从这一类书法家对于“作品”的文字解
             释中可以看出。第三,“图式化”的创作,带来“情感”与“技法”融接的不稳
             定。正如陈振濂所说:“图式的拓展,书法成为他们运用的一个元素,这里边的

             问题在于,作为运用的元素,今天可以拿来,明天就可以扔掉”。“形式构成
             派”的书法创作类似于“现代派书法”,其对于创作的理念相同,皆是以视觉为
             上的“形式”作为焦点。只不过“现代派”的创作脱离传统笔墨更远一些,而
             “形式构成派”则仍然在传统的笔墨元素中进行创作。对于“形式”的过度关

             注,正如刘勰所说“为情造文”与“为文造情”之别,“情感”在“形式构成
             派”的手中成为为“技法”而“打造”的存在。
                 整体上看,在20世纪80—90年代的书法创作中,“流行书风”的代表书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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