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1 - 国土空间规划与自然资源管理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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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城市生态规划




                   第六批(2001 年):江门市、惠州市、茂名市、肇庆市、海口市、三亚市、襄樊市、
               石河子市、常熟市、长春市、上海市闵行区(国家园林城区)。
                   第六批(2001 年):江门市、惠州市、茂名市、肇庆市、海口市、三亚市、襄樊市、
               子市、常熟市、长春市、上海市闵行区(国家园林城区)。
                   第七批(2003 年):上海市、宁波市、福州市、唐山市、吉林市、无锡市、扬州市、

               苏州市、绍兴市、桂林市、绵阳市、荣成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富阳市、开平市、
               都江堰市。
                   第八批(2005 年):武汉市、郑州市、邯郸市、廊城市、长治市、晋城市、包头市、

               伊春市、日照市、淄博市、寿光市、新泰市、胶南市、徐州市、镇江市、吴江市、宜
               兴市、安庆市、嘉兴市、泉州市、漳州市、许昌市、南阳市、宜昌市、岳阳市、湛江市、
               安宁市、遵义市、乐山市、宝鸡市、库乐勒市。
                   国家园林城市政策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的建设。科学的城市绿

               化建设涉及多方面的因素。2005 年建设部新修订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中涉及组织
               管理、规划设计、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生态建设、市政建设和特别条款
               等八个方面。2004 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中,提出了由城市生态环境、

               城市生活环境及城市基础设施组成的指标体系。其中,城市生态环境指标包括了综合
               物种指数、本地植物指数、热岛效应程度、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及绿地率等。
               城市绿化建设不再是单一的建设目标。
                   总的来看,从早期的“田园城市”“绿色城市”“花园城市”“山水城市”“森
               林城市”到近十几年来的国家或省级“园林城市”,作为城市发展的目标,都是对

               “人与自然在城市中和谐共生关系”的积极探索,而生态园林城市其根本目标是保护
               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任务

                   为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城市
               绿地系统规划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方面:根据城市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城市
               性质、发展目标、用地布局等要求,确定城市绿化建设的发展目标和规划指标;研究
               城市地区和乡村地区的相互关系,结合城市自然地貌,统筹安排市城大环境绿化的空

               间布局;确定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结构,合理确定各类城市绿地的总体关系;统筹安
               排各类城市绿地,分别确定其位置、性质、范围和发展指标;城市绿化树种规划;城
               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保护建设的措施;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现
               状的统筹安排;制定分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规划的具体项目和重点项目,提出建设

               规模和投资估算;从政策、法规、行政、技术经济等方面,提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
               实施措施;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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