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9 - 国土空间规划与自然资源管理探索
P. 109
第三章 城市生态规划
标准颁布实施,规范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的多个文件出台,这就使国家森林城市创
建活动的性质悄然发生了改变,同时也使中国森林城市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
(三)全面推进森林城市建设,上升到国家战略的新阶段
2015 年 5 月,国务院在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时,将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批准列
入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并明确由国家林业局组织实施,这意味着以国家森林城市创建
为主要载体的中国森林城市建设在性质上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最终实现了由宣传实践
活动向林业业务工作的转变,由此开启了中国森林城市建设的新篇章。
2016 年 1 月 26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 12 次会议时,
明确提出将森林城市建设作为维护森林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提出要着力开展森林城
市建设,搞好城市内绿化,使城市适宜绿化的地方都绿起来;搞好城市周边绿化,充
分利用不适宜耕作的土地开展绿化造林;搞好城市群绿化,扩大城市之间的生态空间。
在此前后,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央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北京城市副中心和雄安新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中,
都将森林城市建设列为重要内容,标志着森林城市建设上升到了国家发展战略。
森林城市为中国城市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模式和方向。中国森林城市建设的发展
演变,反映了不同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家建设重点,同时也为我们准确把握
中国森林城市建设的主要特点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森林城市建设的主要特点
(一)森林城市建设主体的广泛性和复杂性
1. 广泛性
对森林城市建设由谁来组织实施、谁是森林城市建设的主体这一问题,基于不同
的考虑有着不同的理解,特别是一些地方还存在认识上的偏差,认为森林城市建设由
林业部门发起,是林业建设的内容,理应是林业部门的职责,由林业部门组织实施,
地方党委政府可以从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其他部门可以从业务上予以配合,
但主体还是林业部门。这反映了部分城市对森林城市缺乏深刻理解,没能将森林城市
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考虑和谋划,简单地将其归结为一项林业工作,这不利
于森林城市建设的顺利科学推进,不利于森林城市建设功能和作用的发挥。
森林城市建设旨在动员各方力量发挥各自优势,整体改进城市生态状况,全面增
进居民生态福祉。各方力量在推进森林城市建设中都发挥作用,同时又发挥着不同层
次、不同方面的作用,使森林城市建设呈现出主体的广泛性和复杂性特点。广泛性是
指无论是党委政府、人大、政协,还是林业、水利、交通、城建等部门,无论是工青
妇等组织机构,还是公民个人,都是森林城市不可或缺的建设力量。
• 9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