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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统计管理工作创新理论与应用

                二、档案的种类

                由于档案内容的复杂性和档案形式的多样性,档案的种类也是多种多样的。

            从不同的认识角度可以将档案划分成诸多不同的类别。
                第一,根据档案形成者的性质,即档案的来源标准,可分为国家机关档案、
            党派团体档案、企业单位档案、事业单位档案、名人档案等。
                第二,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标准,可分为文书档案(又名“党政档案”)和

            专门档案两大类。普通档案(文书档案)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党务、行
            政管理事务活动中产生的,由通用文书转化而来的档案的习惯称谓。包括命令、
            指示、决定、布告、请示、报告、批复、通知、信函、简报、会议记录、计划和
            总结等。例如,党务档案、政务档案等。专门档案的内容性质一般偏重于专业性

            和现实性,是进行某种现实的专业性管理活动、服务活动、研究活动等不可或缺
            的重要工具。此类档案具有比较稳定的文件名称、格式,有自身独立的整理与管
            理方法。例如,公安档案、诉讼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人事档案、社会保

            险档案等。
                第三,根据记录信息的方式,可分为文字档案、图形档案、声像档案、电子
            档案。声像档案又分为照片档案、录音档案、录像档案、影片档案。上述类型档
            案在管理和提供利用方式上都各有特殊性。

                第四,根据档案的形成时间,一般可分为古代档案、近代档案和现代档案。
            古代档案和近代档案常被统称为历史档案。在中国,通常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时
            期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档案两大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档案又分为

            历代王朝档案、“中华民国”时期档案、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档案。档案是不同
            时代的产物,这种划分对认识档案的时代特点有重要意义。
                第五,根据档案所有权形式标准,可划分为国家所有档案、集体所有档案和
            个人所有档案。实际工作中,可以划分为公共档案和私有档案。公共档案是属于

            国家所有的、具有社会意义的档案。公共档案是社会的核心信息资源,一般都在
            政府的掌握和控制之下。在中国,公共档案又被称为国家全部档案,是指归国家
            所有,由国家统一管理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在全国范围内确立国家全部档案,是

            由中国的社会制度所决定的。档案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也是国家主权的象征,全
            民所有制性质的一切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形成和收藏的档案当然归
            国家所有。私有档案是属于私有组织和个人的档案。私有档案有两种类型: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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