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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消防监督与管理模式研究
组建由乡镇政府出资的乡镇兼职消防队,由政府对其场地、日常等进行负责管理,
对业务进行指导。或是建立由政府发放经费补贴的政企联合建设的消防队,其人
员由企业员工等组成,并接受企业的管理,政府可对其进行指导。他们不仅负责
本企业的消防保卫工作,还应积极参与乡镇的火灾扑救工作。
建立群众义务消防组织。各级政府要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
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具体要求,对机关、企业、团体建立专职消防队进等行督促,
并对群众义务消防组织档案进行建立;加强对消防组织负责人的培训工作(每年
最少培训 1 至 2 次),继而达到会报警、会组织等消防安全要求。在农村,可建
立群众义务消防队、保安或志愿消防队,并以治安联防人员为主要依托,使其具
备一定的火灾初期处理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于 2017 年 10 月 29
日出台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内容中,已将消防安全原则明确为“严格
按照政府的统一指导、部门单位依法监管及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并时
刻坚持党政共同负责,一岗双责、追责失职;各地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的消防管
理工作等进行负责,明确各项管理范围职责”。《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
内容中,对乡镇一级消防提出了以下职责要求:
设立消防安全组织,并对消防工作人员明确划分,对消防安全制度进行制定,
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方案。
合理安排必要的使用资金,并主要用于公共消防的基础建设及业务经费的各
项支出。
将消防安全纳入镇、乡总体规划中,并按照要求组织与实施。
根据当地经济及消防工作实际情况,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并负责火灾扑
灭、援救等工作,实施消防宣传、巡查等活动。
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并增强消防宣传及应急
演练活动。
落实消防安全整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等工作。
对村民委员好及居民委员会进行消防工作指导,指定消防安全管理主要负责
人,并对防火安全公约进行制定与实施,建立微型消防站等,并开展防火安全检
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城乡消防安全水平。这一《办法》出台,
将进一步促进“大消防”社会协同体系的构建,有利于调动各方资源、要素和积
极性共同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共同担负起社会安全稳定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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