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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金融应急与国家金融安全




             科技营收规模呈现逐步扩大的发展趋势。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金融行业已全面
             步入金融科技时代,正在向智能化、移动化、数据化、网络化发展。在加快金融
             脱媒、降低交易成本、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金融科技风险逐步凸显,监管

             手段与监管能力缺失成为金融科技风险治理的难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创新
             监管方式”和“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两大目
             标。同时,强调加速推进现代金融、科技创新、人力资源与实体经济协调发展的
             产业体系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促进科

             技创新驱动现代金融与监管创新发展。可见,金融科技风险治理已成为现阶段促
             进中国金融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环节。

                 一、金融科技的内涵


                 金融科技最早是指在美国硅谷和英国伦敦的高科技公司利用云计算、区块
             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对传统金融进行颠覆和改造。金融科技可以突破传统金
             融业的限制,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遵循金融业的运行规律,用技术改
             进和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实现服务于80%的“长尾”,拓展传统金融业务领域和

             助推普惠金融的实现。
                 关于金融科技较权威的定义为“金融科技是指金融服务领域的技术创新,对
             金融市场以及金融服务业务供给产生重大影响的新兴业务模式、新技术应用、新
             产品服务等”。从主体和内容的角度来看,对金融科技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

             度来理解。从广义角度来看,金融科技的真正本质是金融,可借助于本身蕴含的
             科技基因对传统金融市场与业务运营模式产生革命性影响,其参与主体既包括各
             类科技公司,也包括各类传统金融机构。从狭义角度来看,金融科技是基于传统
             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技术创新,仍然属于金融创新范畴,其主体特指一种小型的、

             技术能力强的金融服务新进入者,不包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的大科技公司,或者
             是将重点放在技术上的金融机构。
                 因此,金融科技,主要是指互联网公司为直接触达客户,将先进科技广泛运
             用于个人理财、清算支付、融资借贷等金融领域,从而脱离传统金融体系形成新

             的金融技术力量。现代科技成果的不当运用可能导致技术与金融风险双重叠加,
             对金融交易与金融市场产生更大冲击。综合学术界各个学者的观点考察认为,
             金融科技的概念需要从两方面来讨论。一方面,金融科技是一种由技术创新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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