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8 - 税收管理数字化转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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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数字化转型研究
Research on Digital Transformation of Tax Administration
(一)规划施工阶段
目前,作为国家税务总局“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性
平台,中国电子税务局建设已进入全面提速期。国家税务总局统筹规划的电子税
务局建设虽然整体扭转了之前各地建设方向不明、路径不清、节奏紊乱的态势,
但是其建设依据仅为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和内部相关通
知,统筹规划和集约建设方面法制空白待填,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顶层统筹方面
作为现代化税收治理基础设施,电子税务局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建设项目
的立项、人财物的配套等均无明确的法律依据。
2.共建规范方面
当前电子税务系统建设多采用政企合作机制,该运营模式下,如何确保税务
部门对核心业务和数据资源的有效监管,避免参与第三方滥用有力地位谋取不正
当利益尚无源头控管规范。
3.公众参与方面
新公共行政重视社会公平、代表性、回应、参与及社会责任感,支持公民更
多地参与公共平台的发展、管理和评估,以确保更高层次和程度的社会公平。电
子税务局作为公众办税门户平台,在规划设计、功能完善、绩效评价方面,必要
的公众参与尚未形成常态机制。
(二)应用运行阶段
电子税务局的本质是数据驱动智慧税务,其应用运行即电子税务局相关数据
的采集汇聚、整合管理、共享开放、利用开发、安全保障等。在社会治理大规模
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电子税务局将迎来更大领域、更高频次、更广维度的数据交
互,其间产生的多方主体利益交错需法制予以重点关注。
1.数据供应主体方面
当前,中国电子税务局的数据共享程度仍然较低,数据碎片化、数据异构
性、数据孤岛等成为制约电子税务局建设的瓶颈,特别是税收共治下第三方数据
提供义务亟待更高层次法规明确。第三方数据提供单位除了银行等常规涉税机构
外,还应包括具有海量数据汇集能力的互联网平台等主体。
2.数据运行权责方面
随着电子税务的不断发展,税务数据高度集中并呈几何式增长,特别是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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