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6 - 税收管理数字化转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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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数字化转型研究
                 Research on Digital Transformation of Tax Administration

            据的分析,提高对纳税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实现精准服务的同时满足绝
            大部分纳税人的合理需求,从而体现普惠税务的特点:也要让税务机关能对内实
            现税收风险管理和评估,对外实现跨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为国家宏观经济管

            理服务,从而体现智慧税务的特点。


            第三节  “互联网 +”背景下电子税务局建设法制体系探讨



                一、电子税务局建设相关法制概述

                电子税务局是“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在税务领域的实现形式,是当

            前政府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一环,也是税务数字化转型的核心载体。中国目前尚无
            电子税务局建设专项立法,笔者以电子税务局建设全生命周期序时探寻为主线,
            经梳理发现,所涉现有法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层面:
                (一)建设实施方面的法制——以统一标准为主导的规范体系

                自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以来,中国电子税务局
            建设总体遵循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开展。2018年,为适
            应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新型税收征管模式,重点整合原国税地税电子税务

            系统,分省推行新一代电子税务局,部分省税务局试点开展税收业务云化探索实
            践。各省电子税务局已基本完成“界面标准统一、业务标准统一、数据标准统
            一、关键创新事项统一”等阶段性优化改造工作。2019年,各地税务机关正按照
            《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全国税收征管规范》,组织建设全国统一规范

            的电子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自主规范统筹下的电子税务局建设实施方案,在无
            更高层级对口法制的现实格局下,发挥了至关重要的引领作用。
                (二)核心运作方面的法制——以数据安全为主体的规范体系

                电子税务从属于电子政务,在基本规则上同源同构。目前除《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电子政务专
            列鼓励性条款外,电子政务运行总体循用援引传统政务领域相关规定。但电子税

            务局提供了相较于传统税务全然不同的工具和手段,究根溯本,其内在行动逻辑
            是以数据为中心构建电子化的税务治理系统。数据处理应成为法制追加调整全新
            对象。数据处理指向多环节、动态化过程,而目前能查询到的相关法制,多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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