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5 - 水利工程管理的现代化发展及方向
P. 145
第五章 水利工程项目质量与安全管理
观质量评定标准进行审核确认。项目站审核的依据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
评定表》中“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标准以及其他文
件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和使用要求,并参考其他已验收类似项目的评定做法。
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标准是验收阶段进行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评定的依据。
在主体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主要监督项目法人质量管理体系、监理单位质量
控制体系、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设计单位现场服务体系以及其他责任主体的
质量管控体系的运行落实情况。着重监督检查项目法人对监理、施工、设计等单
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情况,同时,对工程实物质量和质量评定工作不定期进行
抽查,详细对监督检查的结果进行记录登记,形成监督检查结果通知书,以书面
形式通知各单位;项目站还要定期汇总监督检查结果并向派出机构汇报;对发现
的质量问题,除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单位以外,还应向工程建设管理部门通报,
督促问题解决。
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抽查,尤其是隐蔽工程、工程关键部位、原材料、中间
产品质量检测情况的监督抽查,作为项目质量监督管理的重中之重,贯穿整个施
工阶段。对已完工程施工质量的等级评定既是对已完工程实体质量的评定,也是
对参建各方巳完成工作水平的评定。工程质量评定的监督工作是阶段性的总结,
能够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不利影响因素,便于及时采取措施,对质量缺陷
和违规行为进行纠正整改,能够使工程质量长期保持平稳。
3. 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
验收是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的最终确认,是工程
产品能否交付使用的重要程序。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
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在项目建
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称为法人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
础。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政府验收是由人民政府、水行
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
收。根据水利工程分级管理原则,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水利工
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对项目的法人验收工作
实施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机关根据项目法人的组建单位确定。
在工程项目验收时,工程质量按照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监督单位
核定的程序进行最终评定。按照工程项目的划分,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
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