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 - 农村经济发展理论创新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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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农业经济管理
对象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应当在法条中明确就达到规模得以被监管的农户标
准做出具体的界定,对于尚未达到该标准的农户,应当通过建立农村合作社等方
式将其容纳到其中,从而便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对其统一展开监管。与此
同时,要及时填补法律空白,在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时应当考虑将非食用
农产品纳入该法的监管对象之中,明确在法律条款中设立对非食用农产品的监管
规定,避免因为监管对象的不明晰而导致的监管法律盲区。
(2)完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手段
推进农产品追溯制度建设。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尤
为有效的手段之一,构建得以查证农产品来源、去向等方面的农产品质量追溯制
度,可以有效将农产品生产至运输等多个环节纳入监管范围,在农产品质量安全
出现问题时就可以及时追查相关的责任人,从而得以向责任人进行追偿。因此,
中国应当积极完善不同农产品种类的信息档案,扩展农产品的追溯范围,订制统
一明确的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农产品追溯信息编码,延长可追溯农产品的追溯期
间,积极推进全国统一性的农产品质量追溯网上平台的建设,以降低税收等优惠
政策推动企业积极在平台上记录农产品所有环节的信息,从而确保农产品整个环
节的可追溯性,使得不同环节负责人的责任得以明确,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提供助力。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类似案件不时发生,
有必要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将监管工作前置,由监管部门就农产品
质量安全问题多发频发的源头展开监管。中国可以将相关的评估制度统一于管理
办法颁布出来,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机构、流程、职责等具体内容予以
明确,使得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得以顺利运行,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湮灭在萌芽。再加上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往往具有较长时间的隐蔽期,很难立即
发现或者在短时间内预估其可能造成的危害。因此,中国有必要引进农产品预警
制度,既可以明令要求某些高风险的农产品定期送检,也可以利用抽检等方式不
定期地对一些农产品进行检测,及时掌握农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做到尽早发现
问题,掌握问题,避免危害扩大。还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对时令农产品、风险比
较高的农产品做到专项关注、控点预估、多次检测等,避免遗漏。除此之外,可
以在重大会议、活动或者节假日等前对一些需求扩大的农产品制定针对性监管计
划。还可以推动农产品信息预警监控平台的构建,实时记录、监控农产品质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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