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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经济与利用
这一时期,主要是在介绍国外土地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逐步创立中国的土地经济
学,处于启蒙和初创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起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1981 年,成立了土
地经济研究会,出版了《国土经济学》等专著;近年来国内又出版了不少土地经
济学著作,为创立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土地经济学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土地经济学的发展
(一)土地经济学的发展阶段及其特征
中国土地经济学随着经济社会实践的发展主要有两条逻辑脉络:一是土地市
场的建立和完善;二是土地制度的改革和演进,二者相辅相成,共同促进了中国
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土地经济学的发展历程大致划分为 4 个阶段,具体划分及
各阶段特征如下。
1. 阶段一(1980—1993 年):土地商品属性积极探索与城乡土地制度初步
构建
改革开放以后,沿海城市陆续出现了出售一定年限土地使用权的做法,土地
市场化价格的形成机制引起学者关注,主要集中在土地市场化价格的形成方式、
相配合的产权安排以及市场化地价的测算三个方面。这一阶段是土地的商品经济
属性和土地价格形成依据的初步探索期,代表性成果包括郝寿义《论社会主义制
度下土地的商品经济属性》以及潘家华《论土地资源的价格基础》等。与土地商
品化和市场化的发展相适应,城镇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成为学者关注的重点。
多数学者认为应该建立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新增城市建设用地和原有的行政
划拨用地都应纳入有偿使用轨道,但是对城市土地所有权的代表问题未达成一致,
主要有“政府代表论”“职能部门代表论”以及“法人代表论”三种观点。
这一阶段也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创立阶段,随着承包责任制的形成和
发展,学术界迎来农地制度研究的一个高潮。关于承包责任制的可行性和必然性,
学者们普遍达成共识,认为该制度是发展农业生产的根本措施,符合生产关系适
应生产力性质规律的要求;联产计酬的办法使农民直观地体会到劳动和报酬的联
系,能够提高生产积极性。大部分学者都认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不同
于“分田单干”,合作化前的个体农民经济同集体经济内部的个体经营也有本质
区别。未达成一致的是,有学者认为“包产到户”这种组织形式,在机械化初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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