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6 - 城市土地经济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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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经济与利用
容量控制有整体把握后再分街坊、分地块进行详细控制规划。规划思路应自上而
下,要体现规划的全局性和系统性。
(5)对于城市中心区、城市重要景观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及城市生态保
育区等,控制性详细规划应该注重城市景观塑造、城市特色塑造、历史风貌保护
等,建议要进行更加细致的三维城市设计引导,以切实指导下一步规划编制和审
批工作。对于城市中心区和重要景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还应首先解决交通组织
问题,确定各部分的建筑容量、高度、建筑群和绿色开敞空间的有机组织,应坚
持贯彻城市设计的思想,其工作的开展要以形体规划层面上的城市设计为基础。
(二)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实行有效的城市设计的措施
1. 编制程序方面
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城市开发具有很强的不可预见性。所以,在控制性详
细规划阶段应当引入并加强概念性规划。只有通过概念规划加强城市设计,才能
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的多方案比较研究,充分适应城市更新建设中的不定性
和弹性发展要求,为街区环境结构的调整、城市公共空间的整合、建设项目的设
计提出有效指导。
2. 编制内容方面
首先应当重视城市空间形态的结构性调整;其次要不断推敲深化内部组织格
局;最后提出切实可行的城市设计导则。三个方面环环相扣、层层深入,同时又
相互启发。一般的控制性规划编制,常常忽视前两个方面,单纯落实指标要求,
凸显建筑造型,缺少街区空间结构布局研究,从而造成城市设计导则沦于空泛化
与表面性。
3. 法律法规方面
建议要建立相关法律法规,以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城市设计的法律地位,
还要在法律法规中明确该层面城市设计的内容、深度和操作方法,以保证其顺利、
规范地操作。
(三)关心经济、政策和公共利益
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要加入经济与政策分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土地及房地产市场的重要调控手段,
在满足日照间距及环境容量的前提下,容积率等各项土地使用强度控制指标的制
定,应切实遵循地价运作的经济规律、实现城市土地价值的总体最大化。土地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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