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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
施工技术管理体系与责任制是施工技术各项管理工作管理到位、责任到位的基础,责
任制度是有效实施施工技术管理的保证。在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应抓好组织体系、制度
保障体系和考核体系的建设,以促进施工技术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三、施工技术管理体系
项目施工现场的施工技术管理体系是施工企业为实施承建工程项目管理的施工技术工
作机构。根据建立管理组织系统的目标要求,遵循精干、高效的原则,施工项目技术管理
责任体系的建立,既要与企业的机构设置相协调,又要视工程任务的大小、专业面多少、
施工难易程度区别对待。
(一)施工技术管理组织体系
施工技术组织体系是以企业组织体系为核心,在企业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施工
技术资源的整合和优化,确立施工技术最合理的管控模式,实现施工技术资源价值最大化
和绩效最大化。施工技术组织体系应遵循以下 8 项主要原则:
1. 任务目标原则。
2. 分工与协作原则。
3. 统一指导原则。
4. 有效管理幅度原则。
5. 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6. 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
7. 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结合的原则。
8. 精简机构的原则。
建筑企业大多实行三级管理,施工企业技术管理的组织机构,是按照统一领导,分级
管理的原则建立的,以公司总工程师为首的三级技术管理组织体系如图 3-11 所示。
技术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是和企业管理体系相一致的,它是权责结合的统一体。总
工程师是企业生产技术的总负责人,在企业经理的领导下,对施工生产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技术职能机构是同级领导人的工作助手,接受同级技术负责人的领导,并且从技术上向同
级技术领导人负责。
总工程师、项目工程师、技术主管组成了三级技术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的技术责任,
专职人员技术责任制以及工人技术操作岗位责任制,共同组成施工企业的技术管理体制。
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责任制,是一个完整的技术管理体制。对一些小型单一项目,
在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不设总工程师时,应设专人主管生产技术工作,在项目经理领导
下,实行对生产技术的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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