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化工安全生产与环保技术
P. 33
化工安全生产与环保技术
(1995 年颁布,2016 年第 4 次修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 年)、《放
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 年)、《水法》(1988 年颁布,2016 年第 3 次修订)、
《防沙治沙法》(2001 年)。
相关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1998 年颁布,
2016 年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 年)、《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条例》(2009 年)、《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5 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标准体系
中国自 1993 年以来,陆续出台了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在内
的 20 余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规范,包括大气环境、地面水环境、声环境、
非污染生态影响、水利水电工程、民用机场建设工程、石油化工建设项目、建设
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
以及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环境基础标准、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等。
(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体系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4 年)和《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2005 年出台,2015 年修订),分别对环境影响
评价工程师的从业资格和环评机构的资质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将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与人员的管理纳入了统一轨道。
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特点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具有法律强制性。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对环境影响评价进
行了强制性的要求,项目在开发与建设之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部门不予办理审批手续,土地部门不办理征地手续,银
行不予贷款。可见,环境影响评价在基本建设中是一段不可避免的程序。
依据环境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开展分类管理。根据对环境影响的重大程度,
按从大、中、小三级分别需要编写或填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
境影响登记表。对新建项目和扩建项目的评价重点也不同,前者主要是考察合理
布局、优化选址和总量控制;后者考察的是工程实施前后对环境造成的潜在影响
及“以新带老”。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