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化工安全生产与环保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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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安全生产与环保技术
所形成的危害,最终推动中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二)公众选择下的深刻表现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目的是基于保护生态环境的公共目的所要求建设者进行
的活动,17 该制度就是促使建设者考虑行为对环境的影响,而不是站在建设者
角度进行的经营风险评估,因而具有浓厚的公共意味。一方面,由于环境公共财
产属性和环境利益的重要性,公众有权了解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和规划活
动。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可以推出人民可
以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那么公民就有权就环境事务发表看法,特别是对在当地
建设的项目有发言权。另一方面,环境影响说明书的后果直接涉及公众的环境权
益,所以必须就该行为产生的环境影响可能导致的侵害进行判断。此外,它是行
政公开原则在环境法领域的重要应用,从而使得公众有机会参与到决策中来,激
发每一位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结合自身权益,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看法,
并对政府相关部门的决策、行为进行监督,争取最终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
赢的效果。所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设立,一改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只能被动地
治理人为活动所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的情况,改善了因为大规模人为活动对环境
的非有效利用与开发自然资源所造成的生态破坏的状况,缓和了人类、环境与生
态系统的失衡关系。
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发展历程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在 1969 年由美国在《国家环境政策法》首次提出,其
目的在于帮助减轻工程建设、规划或其他活动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随后,欧
盟、日本等国家纷纷推出这一制度,在 20 世纪 70 年代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最早是在 1973 年引入中国,并于 1979 年在《环境保护法(试
行)》中确立了法律地位。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历程,可大致分为以下
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1973—1979 年)
1973 年 8 月,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召开,会议通过的 32 字环境保护工
作方针初步萌芽了环境影响评价的思想;此后,区域性的环境质量评价在一些大
城市展开;1979 年 9 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该
法以法律的形式正式规定了中国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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