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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与环境监测研究
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
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2007 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生
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
式。”2011 年 12 月,国务院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提出“制定
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绩考核。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
决制。”这一阶段形成了包括总量、强度、结构性指标的综合性指标体系和责任
机制,以及“从新理念提出到制定规划目标、实施及试点方案,再到推广复制”
的管理模式。
1978—2012 年,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开展了第二次创新探索,建立了
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匹配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与生态环境保护行政
管理体制相配套的监测体系与执法体系,以及计划指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污染
物排放强度与排放总量控制体系等,建立了主体多元化、行为规范化、依据法律
化、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体系基本
形成。
(三)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地位的提升与改革的深化(自 2012 年以来)
2012 年,党的十八大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将生态
文明建设写入党章并作出阐述,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
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
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
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
思想、新战略,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工作,使我国生态环境保
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我国的
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也迎来了第三次创新探索,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生态环境保护被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建设生态文明被提升为“中华
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创新也上升到生态文明制度深
化改革的新高度。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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