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5 - 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与乡村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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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与乡村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
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激发村民的表达意愿,增强村民议事能力,
让村民真正融入乡村治理过程,成为乡村治理的主体。还要重塑以邻为伴、与邻为善、守
望相助的传统乡村社区精神和基因,强化村民作为共同体的集体认同意识和行为主体意识,
提升村民乡村文化认同。
3. 积极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乡贤”始于东汉,作为封建时代的基石,曾履行了“皇权不下县”乡村的管理职能。
“新乡贤”则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对那些心系故乡、热心公益、德高望重等人士的荣誉称
谓。新乡贤主要包括有口碑的返乡离退休干部、反哺桑梓的业界精英、德高望重的乡土贤
达以及为家乡建设出钱出力、建言献策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公益、奉献和服务是其精
神内核。新乡贤有条件、有意愿、有能力为家乡贡献热情、智慧和力量,作为新时代乡村
治理体系的重要力量,在乡村经济发展、乡村道德风尚引领以及村规民约制定、邻里纠纷
调解等诸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在新时代要搞好乡村治理,必须重视和发挥新
乡贤的积极作用,让新乡贤组织成为乡基层党组织开展乡村社会治理的好参谋、好助手。
首先,要给予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身份,以便于其顺利参与乡村治理的各种实践。
比如,推荐新乡贤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适合担任乡村“两委”干部的,
也要支持和鼓励,以便于新乡贤为家乡出力、为群众服务。
其次,要建立发挥乡贤作用的社会组织。通过成立各种社会组织,譬如“乡贤议事会”“乡
贤理事会”和“乡贤联谊会”等,凝聚新乡贤力量,以便更充分地发挥新乡贤对乡村治理
的积极作用。
最后,要制定有关规章制度,让新乡贤有理有据地参与乡村自治。政府要完善相应政
策措施,给予新乡贤身份和平台,明确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方式、途径和办法。同时,
还要建立准入机制、履职激励机制、荣誉授予机制等规章制度,对新乡贤参乡村治理给予
保障。
(二)以法治为依托,强化乡村治理法治保障,建设法治乡村
《決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乡村就是基
层,也是依法治国的重点。因此,推进乡村治理必须走法治化道路,这既是推进全面依法
治国的必然要求,又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经途径。要建设法治乡村,
就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法治根本,以法治为依托,强化法治保障,确保法律在乡
村治理中的权威地位。
1. 增强乡村基层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和水平
全面依法治国是我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一环,而乡村社会是我国依法治国
的基础、重点和难点。乡村治理过程中,乡村基层干部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是推动乡村
社会发展、推动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先行者和引路人。因此,乡村基层干部自身的法治意识、
观念和思维状况以及基层依法执政的能力与水平如何就显得十分关键和重要。因此,“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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