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4 - 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与乡村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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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新时代新农村建设下的乡村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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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2018 年,《关于
            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由民政部等七部门
            联合颁布,它是中国第一个关于村规民约工作的全国性指导文件。《指导意见》以中央和
            国家有关部门的名义发布,旨在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有关村规民约的各项工作,尽力发挥村

            规民约的积极作用,从而促进乡村治理逐渐现代化。《指导意见》涉及面广、内容丰富,
            为新时代我国乡村做好村规民约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指导意见》不仅指出了我国村规
            民约的主要作用,即规范村民行为、维护乡村秩序、保障村民权益、调解群众纠纷和引导

            民俗民风等,还提出了制定村规民约应遵循的科学规范、程序环节以及各级各部门在村规
            民约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当承担的监督和组织责任。
                 2. 推进乡村社会协同治理的主体多元化

                 建构新时代新型乡村治理体系,必须改变原有的乡村治理模式,变单一为多元,实现
            治理主体多元化。在推动乡村治理主体多元化、协同化的过程中,不但要发挥乡镇政府、

            村“两委”、广大村民的主体作用,还要“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
            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挥多元主体的积极性,以集思广益,共同推
            进乡村自治,确保实现村民群众期盼的乡村“善治”。

                 首先,要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自治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一方面,乡镇党委要
            端正和提升思想认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善于发挥农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把乡

            镇民主政治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村民自治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支持和保障村
            民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同时,还要主导乡村构建“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
            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

            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另一方面,要加强村党支部班子建设,引导、组织和带领村民群策
            群力地搞好乡村自治。要选拔那些适应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人才进入村党支部班子,切实担
            当起推动农业进步、农村发展和农民致富神圣职责,真正发挥村党支部组织核心引领作用

            和农村党员群众的“主心骨”作用。同时,还要健全和完善村“两委”民主决策和民主管
            理制度,实施“一事一议”制度,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并将形成的决议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其次,要充分发挥农村社会组织在乡村自治中的独特作用。农村社会组织在协商、处
            理农村事务中承担了重要角色,发挥着重要作用。农村社会组织植根乡村,由农民群众自

            主组建,对基层农民的诉求了解最多最清楚,能够真实、全面地向党和政府反映农民群众
            的愿景和需求,在调解、缓和村民之间纠纷、矛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能够有效提升
            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有利于推进乡村多元主体协同治理。

                 最后,要充分发挥村民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要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村民参

            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 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
               2016.173.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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