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2 - 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与乡村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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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新时代新农村建设下的乡村社会治理
村集体供给能力、村民互助协作能力两方面。村集体供给能力强调供给公共物品、发展公
益事业,发挥其对村庄发展的支撑作用;村民互助协作能力主要考察村民资金互助活动的
规范状况,同时考察村民在农忙、建房、红白喜事等领域的互助协作行为。第四,乡村社
会秩序与规范是乡村治理体系的社会效能目标,体现为基层政府行政嵌入秩序和村庄内生
秩序两方面。嵌入秩序强调政府建构的规范与秩序需扎根地方乡土特色,确保嵌入村民心
理结构,形成村民习惯性执行的行为规范;村庄内生秩序考察村民对现存地方性知识的掌
握程度,它是维系地方治理的重要社会基础,实现对乡村社会的稳定性和保护性功能。
(四)新时代“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基本原则
正确处理三治之间的关系,本文基于合作治理理论,认为应遵循治理主体多元性、治
理方式复合性与治理价值人民性的基本原则,形成多元治理主体有效参与、三种治理方式
互补互限、有效增进民众利益的总体结构。
第一,治理主体多元性:多元治理主体有效参与。治理主体多元性原则要求乡村治理
体系摒弃政府或社会控制型的二元理念,激活三治多元行使主体的积极性。乡村自治主要
发挥村民的主体性作用,为了有效调动社会资源,部分地区积极创新村民自治的实现形式,
对以行政村为主的村民自治单元进行“上移”“下沉”重组,形成农村社区和村民小组自
治单元,使治理规模及层级与地方治理能力相匹配。乡村法治主要依赖乡村人民法庭与乡
土法杰为实施主体。前者灵活运用多种审判方式便利村民参与诉讼,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
纷;后者既知悉乡土规范,又了解国家法律。两者构成协调国家法理权威与乡村礼俗权威
的核心力量。践行乡村德治主要靠乡贤及其联合的乡贤参事会、乡贤理事会等组织,动员
品德高尚、能力突出、影响广泛的精英参与治理,以协商与对话方式,整合村集体与村民
诉求,发挥调控社会治理失灵的作用。
第二,治理方式复合性:三种治理方式互补互限。治理方式复合性原则强调三治相互
补充又相互限制,兼用多种治理方式以追求高效治理。本文在“一体两翼”论的基础上进
一步认为自治、法治、德治是三种不同属性的治理方式,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
以德治扬正气。三治既相互补充又相互限制,是“互补互限”的关系。从相互补充方面来
看,乡村法治可以强制性惩处治理主体的失范行为,但基层普遍存在很难进入法治轨道的
矛盾纠纷,无法按照法治程序解决所有社会问题。乡村德治是以文化价值为工具的柔性治
理,虽然能广泛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却没有限制主体行为的强制性,这就需要法律规则与
道德规则相互弥补“爱莫能及”的空白。从相互限制方面来看,自治是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的核心内容,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就是促进民众实现自我管理与民主管理,所以对民众
进行赋权增能是发展自治的应有之义,但这并非意味着民众权利的无限扩大,应结合现代
法律规则与乡土文化价值促进自治,均衡发挥法治与德治对自治的双向约束作用,才能共
同促进乡村实现高效治理。
第三,治理价值人民性:有效增进民众利益。治理价值人民性原则强调“以人民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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