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7 - 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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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




           份设置不同的监管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企业履约成本。二是从目前政府采
           取的对社会检测机构的监管手段看,一些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存在“甩包袱”

           的思想,难以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开展有效监管。这些因素都不利于提高环境监

           测数据质量。
               3. 提高排污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质量的难度较大

               2014 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

           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提高企业排放数据的质量,成为执

           行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境税等诸多环境监管制度的基础。当前,企业

           排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受到普遍质疑。排污数据不准确、不真实则难以对环
           境污染源开展有效监管。

               一是企业缺乏确保自身污染排放数据质量的动力和能力。当前企业利润下滑,

           日益严格的环保措施增加了企业负担,为逃避环境监管、压缩环保成本,企业往
           往想方设法虚报自身的污染排放监测数据。此外,政府的环境监管有效性不足,

           尚未对所有区域、所有排污企业创造一种公平公正的守法环境,企业环境守法缺

           乏约束力。同时,当前企业自身开展污染源排放监测的能力还较弱,环境检测市

           场体系仍不健全,短期内提高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质量面临能力方面的制约。

               二是当前推行的省以下环境监测垂直管理制度可能加大地方环境机构对污染
           源开展监督性监测的难度。省以下环境监测垂直管理制度的方向是下放环境污染

           源监督性监测事权,即让县级环境监测站主要承担污染源监测,然而县级环境监

           测站能力薄弱,面对技术含量较高的污染源监测任务,可能一时难以胜任,从而
           有可能导致政府提供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数据质量不高。三是公众参与监督企

           业污染排放的机制有待健全。当前公众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监督和举报增多,

           但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面对周边环境污染时,采取实际行动参与

           监督的受访者仅占全部受访者的 52%。缺乏有效的公众参与渠道和基础信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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