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2 - 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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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生态环境保护




            具体工作要求。
                 (二)强化生态环境规划空间表达,有序衔接国土空间规划

                 生态环境空间是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本底基础。统筹好

            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是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前提条件,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是细化国土空间规划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重要手段,二者需要通过在空间平台

            上统筹衔接,才能确保生态环境要求在国土空间上的落地实施。但是,长期以来,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以目标指标管控为主,其空间地理信息基础薄弱,环境数

            据信息精度粗放,环境空间信息碎片化严重。相对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

            护规划空间表达能力明显薄弱,无法实现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有序衔接。尽管近年来,
            通过开展环境功能区划、城市环境总体规划、“三线一单”划定等工作,逐步建

            立形成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但是还需要进一步考虑到生态、水、大气、土壤、

            海洋等各生态环境要素在功能、结构、承载、质量等方面的空间差异性,建立完
            善生态环境规划空间属性,夯实规划编制空间基础,强化规划的空间表达能力,

            从规划注重“目标指标管控”向“目标指标 + 空间准入”和“管控 + 指引”并重。

            在制定国土空间规划之前,将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和空间管控要求落实到相应空间

            单元,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放适应性评价提供前置条件;在国土空

            间规划编制过程中,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引和国土空间开发内容保持统筹衔接,
            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过程中,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完成情况作为实施监

            督的重要内容。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等全链条中,将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科学、系统、完整地体现在国土开发与保护的各项建设活动中,发挥生态环境规
            划在国土空间开发与利用中的底线管控与前置引导作用。

                 (三)建立全过程规划实施管理体系,保障规划实施效力

                 规划实施是规划编制的根本目的,要按照规划的指引,组织各方力量,推进

            落实各项规划任务,顺利实现规划目标,发挥规划的导向作用。尽管规划实施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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