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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




               1979 年 5 月,国家计划经济委员会、国家建设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
           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建设项目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1979 年 9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实施,中国的环

           境影响评价制度正式建立。
               2. 规范发展阶段(1980 ~ 1990 年)

               在这一阶段,中国陆续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的法律规范和部门行政规章。

               1981 年 5 月,《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明确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1986 年 3 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和环境管理“三同时”制度正式确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步入规范化、制度化阶段。

           1986 年 6 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办法(试行)》,对评价单位提

           出了资质要求。
               1989 年 12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的发布实施,使环

           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基础进一步坚实。

               1990 年 12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进一

           步严格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要求。

               3. 提高拓展阶段(1991 ~ 2002 年)
               1993 年 6 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

           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贷款建设项目必须执行中国的

           环境保护法律、规章和标准,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建设环境评价队伍,进行国家级和省级的持证上岗培训,并于 1993 年发行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EIA 技术导则)。

               1996 年 7 月,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1996 年 8 月,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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