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6 - 新编动物防疫检疫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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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检疫等制度。在待宰圈发现生猪疑似非洲猪瘟的,应当立即暂停同一待宰圈生
           猪上线屠宰;在屠宰线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的,应当立即暂停屠宰活动。同时,按

           规定采集相应病(死)猪的血液样品或脾脏、淋巴结、肾脏等组织样品等进行非

           洲猪瘟病毒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同批生猪方可继续上线屠宰。
               四、生猪屠宰厂(场)应当在驻场官方兽医组织监督下,按照生猪不同来源

           实施分批屠宰,每批生猪屠宰后,对暂储血液进行抽样并检测非洲猪瘟病毒。经

           PCR 检测试剂盒或免疫学检测试纸条检测为阴性的,同批生猪产品方可上市销售。

           其中,经 PCR 检测为阴性的,有关生猪产品可按照规定在本省或跨省销售;经免

           疫学检测试纸条检测为阴性的,有关生猪产品仅可在本省范围内销售。
               五、按照本公告第三、第四条规定,检出非洲猪瘟病毒阳性的,生猪屠宰厂(场)

           应当第一时间将检测结果报告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并及时将阳性样品送所在地省

           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确诊)。经确诊为非洲猪瘟病毒阳性的,生猪屠
           宰厂(场)要在当地畜牧兽医部门监督下,按规定扑杀所有待宰圈生猪,连同阳

           性批次的猪肉、猪血及副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屠宰车间和相关场所进行彻底

           清洗消毒。48 小时后,可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申请评估,经评估合格的,方可恢

           复生产。

               六、生猪屠宰厂(场)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须经驻场官方兽医签字确认。
           对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按照检疫规程检疫合格的生猪产品出具动物检

           疫证明,并注明检测方法、检测日期和检测结果等信息,其中,出具跨省调运动

           物检疫证明(产品 A)的,要求 PCR 检测结果为阴性。对未经非洲猪瘟病毒检测
           或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不得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生猪屠宰厂(场)应当主动配合

           驻场官方兽医工作,不得拒绝、阻碍或干扰官方兽医监督核查。

               七、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组织制定生猪屠宰厂(场)样品采集和检测等

           有关要求,强化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规范采样、检测和记录等工作。要结合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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