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3 - 跨境电子商务的市场销售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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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跨境电商市场商标版权保护与风险规避



            些侵权方代理人指出,应该在案件中适用类似于著作权纠纷的前置性规定,即商
            标侵权人仅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但是对于侵权人的实际损失如何计算,缺乏
            统一的法律规定,让法院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对此,如何理解该法条的精神会
            直接影响案件的审理。上述的赔偿标准是否存在一定的顺序要求,法院难以审查。
                 (四)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

                 商标侵权之所以出现突增,一方面说明法律惩处力度不足,另一方面还有
            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的原因。在网络消费中,大量消费者明知是仿冒的产品,因
            为贪图价格的便宜,而主动去购买;还有的在购买后虽然发现了是商标侵权等违

            法行为,但是基于购买数量有限,消费者大都保有息事宁人的想法,从而使得经
            营者的侵权行为更加为所欲为,增加了执法机关执法的难度。另外,商标侵权对
            于消费者来说,辨别难度大,一些消费者购买后即便感觉有点不对劲,但不能准
            确分辨真伪,也只能隐忍,这为假冒产品提供了生存空间。


                 二、商标维权的重要意义

                 (一)扩大市场规模,增加企业收益
                 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是立足于营利的基础上的,侵权者制造大量假冒伪劣产

            品,一旦投入市场,不明真假的消费者误购了这些假冒产品,直接减少了正牌产
            品的交易机会,挤占了正牌企业的市场份额,从而严重危害了被侵权企业的信誉,
            减少了企业利润,并对企业的发展造成重大的威胁。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投机方式,
            侵犯商标专用权,牟取暴利,使得一些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被挤出市场,濒
            临破产之灾。譬如,1995 年,云南玉溪卷烟厂用于打击假冒伪劣“红塔山”名

            烟的费用高达 1.2 亿元;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卷烟零售市场每年平均有 100 万件
            (每件 50 条)假冒“红塔山”、“中华”等名牌香烟,每年给国家造成的经济
            损失 10 亿元之多。另据某省食品检测中心 2014 年对茅台酒、五粮液等名酒选样

            检测的结果显示,抽查茅台酒样品 981 个,真品率 45.7%,抽查五粮液样品 281 个,
            真品率 45.4%。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假冒伪劣商品的数量之多、范围之广、
            危害之大、举世罕见,尤其是对名牌的假冒。再比如上世纪 90 年代全国妇孺皆
            知的西安“太阳牌”锅巴,1990 年全厂实现利税 3000 多万元,但是,市场上假
            冒商品如影随形 . 始终摆脱不了,该厂多次更新防伪标志,但销量仍急剧下降,

            假冒商品充斥市场,1991 年利税下降到 1000 万元,1992 年上半年面临亏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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