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3 - 新时期企业党建发展及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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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加强党建和“三重一大”决策建设



            企业落实依法合规、科学民主决策要求与快速响应市场化激烈竞争需要之间的矛
            盾比较突出。

                 二、正确处理“三重一大”决策管理与企业发展的关系

                 (一)处理好党的领导与现代企业治理之间的关系

                 2020 年 6 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企改革
            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 年 )》,要求要进一步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动
            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2021 年 5 月,中共

            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再
            次强调要正确处理党委 ( 党组 ) 和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的关系,充分发挥
            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
            的决策作用,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经营管理作用。国有企业公司治
            理体系建设,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遵循,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核心要点,建立权

            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是关键。要进一步明晰
            企业党委 ( 党组 ) 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责范围,规范党委 ( 党组 ) 前置研究讨
            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要求和程序,建立《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把加强党

            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把党的领导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地融入公
            司治理各环节和各层面。
                 (二)处理好规范决策与依法合规的关系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实施规定及配套议事规则等制度的建立,
            都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规章和公司章程制定的,决策内容、决策事项和决

            策程序均要求合法合规。经过多年实践,国有企业决策制度体系建设的完整性和
            合规性已经比较成熟。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避免将法律法规、党纪规章、企业
            规定禁止的事项提交“三重一大”决策会议进行决策,发生“以集体决策之名研

            究不合规事项之实”的错误决策行为,给企业和个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企业
            一定要绷紧依法治企这根弦,梳理好《“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逐条确认
            法律审核要求;相关业务部门和法律部门要严格执行,对需要法律审核的议题事
            项,严格履行会前合规审核程序 , 抓好事前预防,未经企业法律部门审核通过的
            事项禁止提请上会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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